苏宁云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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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合伙企业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意见

为充分发挥苏宁金融平台的资源优势,公司拟对旗下第三方支付、供应链金

融、理财、保险销售、基金销售、众筹、预付卡等金融业务进行整合,以上海长

宁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拟更名为“苏宁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宁金服”、“上海长宁”)为主体,搭建苏宁金服平台,全面提升公司金

融业务的平台价值和品牌价值,有利于金融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风险隔离、金融产

品创新以及向全社会输出金融服务能力。

苏宁金服以普惠金融、廉价金融为使命,紧抓市场机遇,致力于成为国内领

先的金融 O2O 平台。为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高效嫁接苏宁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宁金控”)及其控股股东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产业资源,建

立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分享机制,从而形成长效激励体系、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

和苏宁金服的竞争力,促进苏宁金服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苏宁金服拟引入战

略投资者苏宁金控和苏宁金服及其股东企业苏宁云商、苏宁金控的核心员工,以

及对苏宁金服业务发展有贡献的关联企业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核心员工”)拟

共同出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同时参与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

本次增资扩股中,苏宁金控出资人民币 58.34 亿元,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出资

人民币 8.33 亿元,增资完成后,苏宁云商将持有苏宁金服 60%股份,苏宁金控

将持有苏宁金服 35%股份,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将持有苏宁金服 5%股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进行事前审

阅,认为:

1、本次苏宁金服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促进公司金融业务发展,提升在

资本、人力核心竞争力,凸显市场竞争力;

2、本次交易定价参照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需符合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内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徐光华、沈厚才、王全胜

201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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