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合伙企业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为充分发挥苏宁金融平台的资源优势,公司拟对旗下第三方支付、供应链金
融、理财、保险销售、基金销售、众筹、预付卡等金融业务进行整合,以上海长
宁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拟更名为“苏宁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宁金服”、“上海长宁”)为主体,搭建苏宁金服平台,全面提升公司金
融业务的平台价值和品牌价值,有利于金融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风险隔离、金融产
品创新以及向全社会输出金融服务能力。
苏宁金服以普惠金融、廉价金融为使命,紧抓市场机遇,致力于成为国内领
先的金融 O2O 平台。为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高效嫁接苏宁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宁金控”)及其控股股东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产业资源,建
立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分享机制,从而形成长效激励体系、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
和苏宁金服的竞争力,促进苏宁金服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苏宁金服拟引入战
略投资者苏宁金控和苏宁金服及其股东企业苏宁云商、苏宁金控的核心员工,以
及对苏宁金服业务发展有贡献的关联企业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核心员工”)拟
共同出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同时参与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
本次增资扩股中,苏宁金控出资人民币 58.34 亿元,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出资
人民币 8.33 亿元,增资完成后,苏宁云商将持有苏宁金服 60%股份,苏宁金控
将持有苏宁金服 35%股份,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将持有苏宁金服 5%股份。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苏宁金服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将增厚苏宁金服
资本金实力,提升苏宁金服在资本、人力两个核心竞争力,将有助于公司金融业
务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份额;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结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本次交易参照评估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合
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光华、沈厚才、王全胜
2016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