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 201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会召集人由具
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梁俊担任。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
(一)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2015 年度第一
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梁俊、邓伟、赵文波 3
名委员参会,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梁俊主持,
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与负责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
目负责人协商确定了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总体计划,同时根据审计委员会已
审阅的公司财务部编制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同意提交注册会计师进行审
计。
(二)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梁俊、邓伟、赵文波 3 名委
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梁俊主持,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审计后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
构。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客观、真实、
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4、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度第三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路永军、邓伟、孟凡亮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永军主持,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
议:
在全面了解公司 2015 年上半年运营情况后,审核了截至 201506.30 公司财
务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截至 2015.06.30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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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
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四)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度第三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路永军、邓伟、孟凡亮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永军主持,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
议: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评价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进行
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条件。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就年审事项,在审计进场
前听取了管理层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就总体审计计划等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协
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期间,多次与年审会计讨论沟通审计中关注的重
大事项,认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履职。
2、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指导了内
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3、审阅各定期财务报告,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及估计变更,未发现其他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在充分听取管理层对年度
经营发展情况汇报基础上,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安排了合理的审计计划,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良好沟通和配合。
三、总体评价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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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签字:
路永军 邓伟 孟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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