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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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4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

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并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

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相关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崔天钧、王凤丽、王生坤以及历任独立董事蔡志奇分别向董事

会提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述 职 。《 2015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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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现金分红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归

股东净利润 50,633,931.8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063,393.18 元,当年实现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 45,570,538.6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6,797,050.67 元,扣

除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0,724,321.06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1,643,268.24 元。公司拟以 2015 年末

总股本 80,0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 2.50 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

20,000,000.00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资本公积金 382,882,898.22 元。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171,643,268.24 元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

资金短缺,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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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1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6〕2330 号《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

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蓝晓科技公司募

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出具了《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蓝晓科技基本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蓝晓科技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6〕2330 号《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安

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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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认为:“蓝晓科技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未发现重大缺陷。蓝晓科技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出具的《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15 年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5,498,719.19 元。董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5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

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

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 关 于 2015 年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公 告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崔天均、王凤丽、王生坤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陕西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在本次会议中提交审议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宜,体现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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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风险报酬原则,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审计机构,期

限一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证券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继续聘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通 知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九、十一项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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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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