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3—4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5—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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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2330 号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蓝晓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蓝晓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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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蓝晓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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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77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66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773.1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6,886.8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
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1,35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532.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2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960.62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
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3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960.6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3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625.2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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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693669909 2,178,800.24 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693600000 34,073,680.22 活期存款
合 计 36,252,480.46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化
银行 名称 类型 金额 收益起止日期
收益率
西安银行"金丝路稳健系
保本保
列(公司定向)理财产品 60,000,000.00 2015/10/9-2016/4/8 3.90%
证收益
西安银行科技 -稳利宝“第 147 期”
路西段支行 西安银行"金丝路稳健系
保本保
列(公司定向)理财产品 30,000,000.00 2015/10/9-2016/10/8 4.00%
证收益
-稳利宝“第 148 期
“非凡资产管理 91 天安 保本保
10,000,000.00 2015/11/19-2016/2/18 3.50%
赢第 075 期” 证收益
中国民生银行
“非凡资产管理 35 天安 保本保
西安科技路支 10,000,000.00 2015/12/3- 2016/1/7 3.30%
赢第 077 期” 证收益
行
“非凡资产管理 91 天安 保本保
10,000,000.00 2015/12/3- 2016/3/3 3.55%
赢第 077 期” 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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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资产管理 91 天安 保本保
30,000,000.00 2015/12/3- 2016/3/3 3.55%
赢第 077 期” 证收益
合 计 15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工程中心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
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检验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
效益。
2.营销体系项目作为公司营销体系的完善和提升,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
公司将提高销售能力、增强客户忠诚度,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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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532.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60.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60.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湿 法 冶 金 分 离
否 8,200.00 8,200.00 [注1] 否
材料产业化项目
2. 工程中心项目 否 6,900.00 6,900.00 3,672.60 3,672.60 53.23 2016 年 12 月 否
3. 营 销 体 系 建 设
否 3,000.00 3,000.00 164.47 164.47 5.48 2017 年 12 月 否
项目
4. 分 离 纯 化 装 置
否 7,433.00 7,433.00 3,123.55 3,123.55 42.02 [注 2] 699.85 [注 3] 否
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25,533.00 25,533.00 6,960.62 6,960.62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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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小 计
合 计 25,533.00 25,533.00 6,960.62 6,960.62
1.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在现有生产厂区内实施,由于场地使用性质变更,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
公司拟重新规划实施地点,待实施地点明确后尽快启动实施;2.工程中心项目:(1)因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较慢,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导致后续设备和研发尚未投入,投资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2)项目承诺建设期两年,但是因为建筑工程施工进
度滞后,导致项目预计完工时间滞后至 2016 年度;3.分离纯化装置产业化项目厂房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设备投资尚未到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经公司 2015 年 0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08 月 27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6,416.4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1)按照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其他用途:2015 年 9 月 7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2015 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1,000.00 万元,未到期银
行理财产品 15,000.00 万元,累计收益 335,068.49 元。
2016 年 1 月 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汇票支付及自有外汇存款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
其他账户。
[注1]:该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期为两年。
[注2]:该项目厂房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设备投资尚未到位。
[注3]:招股说明书中未承诺募集资金项目具体的预计效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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