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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5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 2015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
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
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
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和上市相关财务报告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投
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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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各定
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和管理。
⑴监事会审查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
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 6,416.48 万元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⑵监事会审查了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认为:公司本次利用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以不超过 2 亿元
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有效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⑶监事会审查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
司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利益和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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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除关联自然人从公司领取薪酬之外,公
司未发生与其他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15 年度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的可变
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15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共计 5,498,719.19 元。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
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也未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8、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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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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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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