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41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公司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撑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投资管理方面的能力,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轮股份”)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邢晓炜先
生担任公司总监职务,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邢晓炜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
件。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白勇斌先生、邵文海先生和独立董事赵忠尧先生近日因
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持公司董事会平稳、规范运行,根据《公
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应补选 2 名非独立董事,1 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拟提名张文龙、洪亮、吴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
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白勇斌、邵文海、赵忠尧
先生仍履行董事职责。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监事李福和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李福和先
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持公司监事会平稳、规
范运行,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应补选 1 名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在对符合条件的监事候
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相关股东和监事候选人的意见后,决定提名白勇
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
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在公司股东大
会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李福和先生仍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
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邢晓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科学院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1994 年 8 月至 1996 年 3 月期间任南通宏达生产技术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
1996 年 4 月至 1999 年 10 月期间任南通三株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经理;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期间任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 月期间任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2 月至 2009 年
9 月期间任北京连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期间任卡波特航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期
间任江苏如钢薄板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钢聚人电商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邢晓炜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
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张文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 年 7 月 1 日出生,大专学历,
经济师职称。
1976 年 2 月至 1980 年 1 月期间任山东 54709 部队驾驶员;1980 年 1 月至
1986 年 2 月任海门市新建信用社副主任;1986 年 2 月至 1992 年 2 月任海门市王
浩信用社主任;1992 年 2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海门市信用联社副主任;2002 年 2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南通城市商业银行海门支行行长;2007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行长。现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职员。
张文龙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洪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 11 月,本科学历。
2005 年 6 月至 2009 年 9 月期间任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
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9 月期间任无锡酒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任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 年 12
月至今期间任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4 月至今任钢聚人
电商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亮先生持有本公司 5,033,807 股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朱善忠为父
子关系,除此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
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白勇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9 年出生,大专学历。
现任安富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白银金域美景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南
通金轮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蓝海投资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海门金联投资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历任海门县国强中学教师,国强电子仪器厂无线电
技术员,南通金属针布厂技术员、副厂长,南通金轮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和副
董事长,南通金轮针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金轮研发、金轮股份董事。
白勇斌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 17,670,365 股股票,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