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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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2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克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何晴

公司负责人黄培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应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应

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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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0,921,290.99 517,503,017.33 -28.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93,181.00 29,224,058.90 -3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745,587.59 23,656,993.97 -46.1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0,013,510.95 -4,108,878.04 -1,360.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5 0.0343 -4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5 0.0343 -4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2% 1.87% -0.9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4,159,450,678.99 3,920,132,597.77 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26,558,230.43 1,908,565,049.43 0.9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071,6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25,041.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57,737.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689.35

合计 5,247,593.4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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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5,08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黄培钊 境内自然人 27.48% 240,976,500 180,732,375

深圳市琨伦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3% 70,426,742 质押 25,860,000

投资有限公司

黄林华 境内自然人 5.99% 52,532,345 35,016,122

汇添富基金-招

商银行-汇添富

-芭田股份-双 其他 1.85% 16,252,751

喜盛世 47 号资产

管理计划

邓祖科 境内自然人 1.75% 15,320,845 15,320,845 质押 4,000,000

平安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睿富二 其他 1.39% 12,180,000

周勇明 境内自然人 0.52% 4,547,800

太平财产保险有

限公司-传统- 其他 0.34% 2,999,901

普通保险产品

王倩倩 境内自然人 0.28% 2,430,100

融通资本财富-

工商银行-融通

资本向量 ETF 量 其他 0.21% 1,883,244

化 2 期资产管理

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0,426,742 人民币普通股 70,426,742

黄培钊 60,244,125 人民币普通股 60,244,125

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黄林华 17,516,223 人民币普通股 17,516,223

汇添富基金-招商银行-汇添富

-芭田股份-双喜盛世 47 号资产 16,252,751 人民币普通股 16,252,751

管理计划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二

12,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80,000

周勇明 4,547,800 人民币普通股 4,547,800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传统-

2,999,901 人民币普通股 2,999,901

普通保险产品

王倩倩 2,430,1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0,100

融通资本财富-工商银行-融通

资本向量 ETF 量化 2 期资产管理计 1,883,244 人民币普通股 1,883,244

胡明利 1,856,373 人民币普通股 1,856,373

上述股东中,黄培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林华为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姐夫;黄淑芝、黄

佩淑分别持有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1%和 39%的股权,黄佩淑为黄林华配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黄培钊姐姐,黄淑芝为黄培钊妹妹,他(她)们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的可能。

说明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中,公司股东周勇明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98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4%;公司股东王倩倩通过天风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0.28%。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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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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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2015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等,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51.58万股(含8,551.5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等。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8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5278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9月25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15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公司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公告》。

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详

情请见公司2015年1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年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

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2月3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关于短期融资券的说明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2015年7月16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7

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等。

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8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年2月2日,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CP18号),交易商协会

决定接受本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6亿元。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2016年3月17日,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完成发行,发行总金额为6亿元,票面利率为3.8%。

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7 月 28 日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8 月 13 日 (www.cninfo.com.cn)的《201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551.58 万股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含 8,551.5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

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8 2015 年 09 月 25 日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

告》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

2015 年 12 月 09 日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

行的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3,147 万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12 月 26 日 (www.cninfo.com.cn)的《2015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

2016 年 02 月 03 日

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7 月 20 日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8 月 07 日 (www.cninfo.com.cn)的《2015 年第二

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发行额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期限不超过一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

年。 2016 年 02 月 03 日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

知书>的公告》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3 月 18 日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6 年

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间 况

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1)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

股份发行完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帐户之

日,下同)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2)

自交割日起 12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阿姆斯上一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

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3)

自交割日起 24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阿姆斯上一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

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4)

2015 年 7

自交割日起 36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阿姆斯上一 2015 年

股份限售 月 22 日 正常履

邓祖科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07 月 22

承诺 -2018 年 7 行中

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 日

月 23 日

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40%;(5)

资产重组时 上述期限内如邓祖科对上市公司负有股份补偿义务,

所作承诺 则其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应以其当年可解锁股份

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其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

实际可解锁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其当年实际可解

锁股份数为 0。(6)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最

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7)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

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期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标的股份(包括本次发行结束后,

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

2015 年 7

公司股份)。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 2015 年

天津燕山航空创 股份限售 月 22 日 正常履

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07 月 22

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 -2018 年 7 行中

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日

月 23 日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承诺为不

可撤销的承诺,本公司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

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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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任。

薛桂芝;李铭;孙希

兴;仇志华;关长

功;陈敏余;齐鲁证

券有限公司;张良

池;贡治华;杨超

望;张国文;陈小

琳;王建宇;刘瑞

自股份交割日期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标的股份(包括本

林;史桂萍;招商证

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

罗永江;王小伟;吴 2015 年 7

管机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 2015 年

长春;王育胜;韩志 股份限售 月 22 日 正常履

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 07 月 22

文;万绪波;刘淑 承诺 -2016 年 7 行中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日

贤;郭永辉;艾普 月 22 日

执行。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公司完全清楚本

乐;杨绳瑶;仇纪

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

军;白丽;陈丰;于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冬梅;李伏明;杨春

华;丁兰;朱青春;

荆明;刘旭方;郭

磊;徐磊;曲天育;

李碧晴;殷海宁;周

运南;北京宏顺赢

咨询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公司-工

行-外贸信托 o 恒

盛定向增发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

本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

划;华安定增量化

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1 号资产管理计

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 2015 年 7

划;东海基金-工 2015 年

股份限售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特申请将 月 22 日 正常履

行-银领资产5 07 月 22

承诺 本公司认购的芭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锁 -2016 年 7 行中

号资产管理计划 日

定处理,锁定期自该等股票完成股权登记并上市之日 月 22 日

(鑫龙121

起满 12 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号);东海基金-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行-银领资产

6号资产管理计

划(鑫龙129

号)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责任人为邓祖

业绩承诺 科,具体情况如下:1、业绩承诺。根据《发行股份 2015 年

正常履

邓祖科 及补偿安 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邓祖科承 07 月 22

行中

排 诺阿姆斯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日

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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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常性损益之后再加上因承担政府研发项目而获得

的政府补助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 800 万元、1,200 万元、1,600 万元及 2,000 万

元。2、业绩补偿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拟购买

资产在 2014、2015、2016、2017 四个会计年度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

数额(在业绩承诺中,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

阿姆斯因承担政府研发项目而获得的政府补助),未

能达到邓祖科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数额,

邓祖科应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当期应补偿

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

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根据上述

规定如邓祖科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

以邓祖科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

偿,不足的部分由邓祖科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

如下:(1)由邓祖科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

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

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

发行股份价格(2)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

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

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

或送股比例)(3)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

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

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

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

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邓祖科以自有或自筹现

金补偿。无论如何,邓祖科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

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

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3、减值测试补偿。在承

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

试报告》。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

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则邓祖科应对上市

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邓祖科因本次交易取得

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邓祖科以

现金补偿。因标的股权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际利

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股

权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

交易总对价。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承诺

期内上市公司对阿姆斯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

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在下列任一条件满足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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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上

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

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 2 个月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

的事宜: 1)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拟购买资产在 2014、

2015、2016 及 2017 四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

邓祖科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数额;(2)在

补偿期限届满后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拟购

买资产期末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

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

本次交易中邓祖科就避免与芭田股份同业竞争事宜

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一、在本次交易之前,

本人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芭田股份、阿姆斯相

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以控

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芭田股份、阿姆斯

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二、本人在作为芭

田股份股东期间,本人自身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芭田

股份、阿姆斯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不直

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芭

田股份、阿姆斯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三、

关于同业

本人在作为芭田股份股东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竞争、关

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2015 年

联交易、 正常履

邓祖科 与芭田股份、阿姆斯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 07 月 22

资金占用 行中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 日

方面的承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

芭田股份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

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芭田股份、阿姆

斯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四、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

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

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

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芭田股份、阿姆斯造成的全

部经济损失。"五、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

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

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芭田股份控股股东

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关于同业

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

竞争、关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或通过他人代本人经营)直接 2015 年

联交易、 正常履

黄培钊 或间接从事与芭田股份(包括其控股公司,下同)相 07 月 22

资金占用 行中

同或相似的业务。二、对于芭田股份的正常生产、经 日

方面的承

营活动,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芭田股份

及芭田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三、本人保证上述承诺

在本人作为芭田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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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承担

因此给芭田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

损失)。

邓祖科就规范与减少与芭田股份关联交易事宜作出

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一、在本次交易之前,本人与

芭田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

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芭田股份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芭田股份股

东之地位谋求与芭田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

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芭田股份股

东之地位谋求与芭田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三、

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其控制的

企业将与芭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

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

关于同业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芭田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竞争、关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

2015 年

联交易、 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 正常履

邓祖科 07 月 22

资金占用 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 行中

方面的承 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芭田股份及芭田

诺 股份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本人将善意履行

作为芭田股份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芭田股份的独立

法人地位,保障芭田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

保证将依照《芭田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

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

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芭

田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芭田

股份及芭田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五、若违反上

述承诺和保证,本人将分别、且共同地对前述行为而

给芭田股份造成的损失向芭田股份进行赔偿。六、本

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

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黄培钊、黄林华、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2007 年 在职期,

股份限售 正常履

张志新、李速亮、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 09 月 05 离职半年

承诺 行中

杨勇藩 公司股份。 日 内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首次公开发

黄培钊;林维声;冯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

行或再融资

军强;徐育康;曹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 2016 年

时所作承诺 正常履

健;赵青;何晴;王 其他承诺 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01 月 23

行中

克;王晓玲;张志 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日

新;余应梓 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承

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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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

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股权激励承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0.00% 至 -2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110.83 至 4,977.33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6,221.66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贵州项目投产初期不能达产达标,亏损较大,拖累了公司的总体业绩。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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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1.智慧芭田大数据综合平台的农业定

制服务站;2.芭田股份 2016 年的创新

2016 年 02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体系。详见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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