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
江区滨安路 1190 号智汇领地科技园 B 座 25F 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监事 3
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监事 2 名;发出表决单 5 份,收到有效表决单 5 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朱兴军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 4 项议案: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
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申
维武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选举申维武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 2016-047 号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