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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
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
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2015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并通过《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审议并通过《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 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10) 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1)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2) 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办理日元远期结汇的议案》;
(13)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4) 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互联网金融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5)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6)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
(17)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8)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19) 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决议详见 2015 年 2 月 13 日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1)。
(二)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披露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
(三)201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议案》;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相关决议详见 2015 年 6 月 19 日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5)。
(四)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并通过《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决议详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65)。
(五)2015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议案》;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相关决议详见 2015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77)。
(六)2014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披露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
(七)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
相关决议详见 2015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93)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工作认真负责,决
策程序合法,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公司经营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
制制度,对防止、发现、纠正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和舞弊是有效的,保
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累计或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
流动性较高、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4 月 12 日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和《年
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经监事会核查,公司对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严格执行了上述制度。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没有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亦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在六个月
内短线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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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