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 信专审 字[2016]第 4-0009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涉及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信专审字[2016]第 4-00097 号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涉及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
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贵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
外,我们并未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5 年
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 2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涉及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的利息及手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续费
一、存放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1 1,126,271,030.26 44,177,887,546.12 44,604,394,972.41 699,763,603.97 18,039,764.23
二、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短期借款 2 68,000,000.00 150,000,000.00 218,000,000.00 1,265,433.33
三、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贴现未到期的
3
应收票据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