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张佰恒)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
人严格遵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
责,亲自参加了 2015 年度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
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深入公司现场调查,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
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利益。现将 2015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应参加董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 名 亲自出席(次)
事会次数 (次) (次) 亲自出席
张佰恒 11 11 0 0 否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5年2月13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六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参与投
资设立新能源开发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15年4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七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年度报告审议
的利润分配议案、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联交易事项等议案做
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6月9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与江苏
宝利鑫公司签订光伏发电项目承包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
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7月22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聘任
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
1
充增加额度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上,本人对了《关于2015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
前认可函,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9月15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控股
股东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在 2015 年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议案》,为加强公司战略规划的指导意义,
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根据宏观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联系公司近几年实际运行情
况,协助公司调整 “十二五”战略规划。调整后公司将重点发展“特玻材料与
技术、特玻深加工、幕墙工程”三大产业板块。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 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一
次工作会议,审议上一年度董监高管薪酬议案,本人按时参加。积极行使对公司
经营管理团队年度绩效考评职权,并对公司经理部提交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薪酬确定方案进行审核。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
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15 年度,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
外,利用业余时间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理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
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均对会议资料进行
充分研读、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督促公
司经理层为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股东权益不受
侵害。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
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交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在 2015 年度正式、准确、
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3、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
2
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促公司切实
改善治理结构,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
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地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联系方式:
zhangbaiheng@vip.sohu.com
独立董事:张佰恒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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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陈日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任职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投资者
权益保护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
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亲自参加了 2015 年度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深入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15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应参加董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 名 亲自出席(次)
事会次数 (次) (次) 亲自出席
陈日华 8 8 0 0 否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5年6月9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与江苏
宝利鑫公司签订光伏发电项目承包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
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7月22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聘任
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
充增加额度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上,本人对了《关于2015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
前认可函,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
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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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1、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通
过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前 3 个季度的关联交易、担保事项及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
工作计划相关报告,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担保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充分体现和
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 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一
次工作会议。本人积极行使对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年度绩效考评职权,并对公司人
事部门提交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确定方案进行审核, 听取公司经营层
的经营成果汇报,合理评价经营层的经营业绩,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
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在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经
营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
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15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对提供年报审计的注
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进行核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就审计安排与进度
等进行沟通、商定,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4、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工作会议,审议《董事会
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人列席参加,参与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过慎重考察和研究,提名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
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15 年度,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
外,利用业余时间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理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
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均对会议资料进行
充分研读、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督促公
司经理层为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股东权益不受
侵害。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
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交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在 2015 年度正式、准确、
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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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加强学
习《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尽快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
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地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联系方式:
958347320@qq.com
独立董事:陈日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6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王成义)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
人严格遵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
责,亲自参加了 2015 年度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
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深入公司现场调查,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
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利益。现将 2015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应参加董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 名 亲自出席(次)
事会次数 (次) (次) 亲自出席
王成义 11 11 0 0 否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5年2月13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六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参与投
资设立新能源开发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15年4月17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七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年度报告审议
的利润分配议案、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联交易事项等议案做
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6月9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与江苏
宝利鑫公司签订光伏发电项目承包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
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7月22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聘任
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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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增加额度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上,本人对了《关于2015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
前认可函,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关于
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15 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集了
1 次工作会议。本人积极行使对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年度绩效考评职权,并对公司
人事部门提交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确定方案进行审核,听取公司经营层
的经营成果汇报,合理评价经营层的经营业绩,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
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在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经
营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
司总会计师对公司 2015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对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
会计师从业资格进行核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就审计安排与进度等
进行沟通、商定,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3、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工作会议,审议《董事
会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参与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结合
企业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过慎重考察和研究,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2015 年 4 月 30 日,积极参与公司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
平台举行的 2014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回复中小投资对年度报告及公司发展经
营状况的各种问题。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
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15 年度,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
外,利用业余时间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理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
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均对会议资料进行
充分研读、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督促公
司经理层为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股东权益不受
8
侵害。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
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交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在 2015 年度正式、准确、
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3、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
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促公司切实
改善治理结构,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
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地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联系方式:0755-88125013
独立董事:王成义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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