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事项出具的事前认可函

来源:深交所 2016-04-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事项

出具的事前认可函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航三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6 年度预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及《关于子公司三鑫幕墙拟增资宝利鑫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 2016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很好

地完成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和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且具有较高的执业水

平和较好的职业道德,同意公司 2016 年度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子公司三鑫幕墙工程公司拟增资宝利鑫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

光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有利于公司光伏电站建设业务的发展,

定价公允合理,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佰恒、陈日华、王成义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南发展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