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 年,作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积极出席公司 201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向各位汇报本人 2015 年的
主要履职情况:
一、 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 年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会议 16 次,(以现场方式召开 2 次;现场
加通讯表决方式 10 次;通讯表决方式 4 次),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方式参加了 9
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6 次,亲自出席会议 6 次。
本人在公司进行了为期 15 天的现场调查。2015 年度,公司召开、召集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本人认为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
议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5 年 2 月 27 日,对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董事会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的独立意见;对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27 日,对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5 月 29 日,对关于收购水木动画股份有限公司 66.67%股权的独
立意见。
4、2015 年 7 月 16 日,对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公司议案的独立意见;对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5 年 7 月 20 日,关于董事会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2015 年 8 月 29 日,对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7、2015 年 9 月 10 日,对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相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
8、2015 年 9 月 19 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15 年 12 月 9 日,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
在规范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
力。
四、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除参加
各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外,还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治理情
况、长效激励机制建立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
策提供了支持。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李文华
邮箱:wh_l@21cn.com
2016 年,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
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最后,忠心感谢公司及董事会在 2015 年度对独立董事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
助。
独立董事:李文华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