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5030004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2、 关于募集资金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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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5030004 号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网络”)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
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东方网络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
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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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东方网络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
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方网络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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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14 号文核准,公司 2013 年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4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2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7,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944,488.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355,511.25 元。该事项经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瑞岳华
验字[2013]第 0148 号)验证确认。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3 年 5 月 3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对《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经公
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
在桂林银行城中支行、交通银行桂林观音阁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2013 年 6 月 5 日,公司分别与上述两家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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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
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
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
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
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情况正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因
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因此,国海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安信证券完成。具体详见《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2)。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就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与保荐机构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
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或理财产品代码 存储余额 存储方式
桂林银行城中支行 000169326300217 8,887,122.87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桂林观音阁支行 453805000018010045882 12,256,156.94 活期存款
合 计 21,143,2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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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共以自
筹资金30,341,252.87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
第2440号)。根据2013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341,252.8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5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6月18日
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公司201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和2014年5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资金额度可滚
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
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15年度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3,317.41万元,本期项目总投入13,317.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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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0 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仍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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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135.5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17.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77.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 项目
期末 可行
是否已 本年 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期末 投资 项目达到预 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度实 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否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现的 预计
向 金额(2) (%) 态日期 生重
分变更) 效益 效益
(3)= 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端数显量
具量仪产业化 否 23,403.88 23,403.88 6,419.92 14,073.93 60.14 2016-12-31 0 否 否
项目
2、特种数控机
床及自动化设 否 12,099.37 12,099.37 6,897.49 10,603.79 87.64 2016-12-31 0 否 否
备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35,503.25 35,503.25 13,317.41 24,677.7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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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 35,503.25 35,503.25 13,317.41 24,677.72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3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30,341,252.8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公司对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集中存储管理,并且公司、保荐机构与专户所在
银行均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本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三方监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履行
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由公
司在桂林银行城中支行、交通银行桂林观音阁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 201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和 2014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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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
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15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3,317.41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0 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仍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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