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6-025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 1 日与实
际控制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财信”)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承租其位于长沙市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13 楼、门牌号为 1303、
建筑面积为 32 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公司日常办公。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办公场地已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由原址扩充为财信大厦 13 层北边。经协商,公
司拟与湖南财信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由于出租方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财信,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本议案属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石磊、胡小龙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王红舟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4,418.89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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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及管理;投资策划咨询、财
务顾问、担保;酒店经营与管理(具体业务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书经营)、房屋
出租。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南财信总资产 453.98 亿元,净资产 116.52 亿
元,营业收入 32.05 亿元,净利润 12.80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长沙市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13 层北边(建筑面积共计约
553 平方米,含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2、租赁期限: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租赁期限截止时,
甲乙双方未提出终止租赁的,视为双方继续承租。
3、租金:租金为人民币 5 万元/月。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
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4、支付方式:租金按年结算一次,由乙方于每年 12 月份的前 10 天交付给
甲方,租金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5、生效: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四、定价依据
参照财信大厦其他承租商户或公司的租赁价格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同业竞争、股权变化、高层人事变动等
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与办公的需求。
2、按 5 万/月的价格支付租金,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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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七、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6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或同一关联人)
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
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认可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与办
公需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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