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东晶电子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情况
由于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有
关事项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提示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东晶电子”变更为“*ST东晶”;
3、股票代码仍为“002199”;
4、公司股票应于2016年4月25日停牌1天,于2016年4月26日起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特别处理,由于公司正在进行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4月
11日下午13:00起连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予以及时披露并申请复
牌。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659,660.30元,
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685,790.29元。由于连续
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若业绩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核查意见
公司于2014年度、2015年度出现连续亏损,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将会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努力实现2016年度“扭亏为盈”,力争尽快消除
退市风险。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
计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若业绩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