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3 04: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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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00 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酒店茉莉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上海龙宇燃

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将提

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5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421,427.88 元人民币。在考虑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等综合情况后,现制定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预案获得通过,将提

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将提

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预案获得通过,将提

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已保持了五年的合作关系,

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方便今后工作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

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预案获得通过,将提

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应收款项特别坏账准备

的议案》

公司燃料油客户主要为运输船队或其他船加油供应商。航运业持续低迷,运

价跌幅和下降持续时间超过预期,阶段性的现金流紧张发展为行业破产潮。公司

虽然已经、并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催讨应收款项,但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对单项

金额重大或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拟对部分应收款项

计提特别坏帐准备。

根据律师法律意见书,宁波泓博能源有限公司、东莞晔联道路改性沥青有限

公司等 11 家公司,虽多数案件经公司诉讼且取得胜诉,但该等公司已无实际偿

还能力、没有财产可供实际执行。公司对该等公司应收款项共计 66,890,450.09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3,881,028.44 元,因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本次拟计提应收

款项特别坏账准备共计 53,009,421.65 元。

同时,因 7 家公司存在产品质量纠纷,与对方签订了质量赔偿协议,应收款

项确认无法回收。因此,公司拟对上述公司应收款项计提特别坏账准备共计

336,603.25 元。

上述两项拟计提应收款项特别坏账准备共计 53,346,024.90 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于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拟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

由原来的徐增增(主任委员)、刘策、金文洪、梅丽君变更为金文洪(主任委员)、

刘策、梅丽君。调整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董事会接受

谢毅女士辞呈,并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经董事

长提名,任命副总经理程裕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1 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因公司聘请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作为公司

保荐机构,公司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新时代证券完成。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

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与新时代证券、上海

农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

鉴于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三个银行账户金额较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

公司拟将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等 3 个募集资金余额较小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结转后全部划入

上海农商行徐汇支行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会议听取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

有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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