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
责,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 2015年1月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
2014年度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就2014年年报的审计重点及日程安排达成一
致意见。
(二) 2015年1月1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财务未审报表,审计委员会还就(1)财务报表
是否按照新会计准则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
(2)财务部门对法律法规、其他外部要求以及管理层决策、指示和其他内部要
求的遵守情况; (3)公司内部是否配合注册会计师获取其审计所需的充分、适
当的材料和情况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 (4)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建
立健全等情况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三) 2015年3月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
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就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稿进行沟通;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囚) 2015年3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 2、关于批准公司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6、关于2014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决议;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的
报告;
(五)于2015年6月9日召开了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签订EPC施工总承包协议书的议案》。
(六)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了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控股股东借款到期续借的议案》。
(七)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了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八〉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了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二、 2015年度工作的主要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
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
养较高,能顺利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
司实际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计划,确认其可行性
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
见,并要求公司及时整改。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
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状
况和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4、督促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2015年,我们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
此外,我们还积极做好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各方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保障各项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三、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自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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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i十二委员会201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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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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