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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拟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于对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中航
宝胜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合作设立基金
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
l、上述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议案的及时审议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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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此页无正文,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字六届董事第五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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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