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 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6-006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 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要: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麦吉柯”)、广
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微”)、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吉林斯帕克”)。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220,000,000.00 元人民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 124,160,880.95 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结合 2015 年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贷款并与
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则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20,000,000.00 元的担保。
公司拟为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具体如下:
被担保子公司名称 担保最高额度(元) 担保期限
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一年
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50,000,000.00 一年
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 20,000,000.00 一年
合计 220,000,000.00
本决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组织实
施有关担保事项,并代表公司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决议项下担保可以
合并在一份担保合同项下提供,也可分拆为多份担保合同(包括同一银行或多个银
行)并在其项下提供。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 99 号
法定代表人:赵东军
注册资本:70,000,000.00 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汽车电子器件、电子
元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技术进出口、贸易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限制的进出口商品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吉林麦吉柯总资产为 582,730,929.84 元,总负债
265,242,191.84 元,净资产 317,488,738.00 元,资产负债率为 45.52%;2015 年实
现营业收入 262,361,998.57 元,实现净利润 33,434,136.24 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州华微 61.4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韩毅
注册资本:40,000,000.00 元
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加工、检测;半导体器件、电力电子器件、电
子元件、光电子器件;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华微总资产为 195,235,111.86 元,负债
226,293,656.62 元,净资产-31,058,544.76 元;实现营业收入 132,817,614.72 元,
净利润-13,241,192.87 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吉林斯帕克 90.5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市高新区长江街 100 号
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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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30,000,000.00 元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汽车电子、自动化
仪表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的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吉林斯帕克总资产为 35,657,635.66 元,负债
8,115,918.56 元,净资产 27,541,717.10 元,资产负债率为 22.76%;实现营业收入
246,054.20 元,净利润-1,455,730.35 元。以上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
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带来不
可控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24,160,880.95 元,全部
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后净资产的 6.22%。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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