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16-017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4 月 21 日,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颜军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颜军先生汇报的《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5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
经营的情况、逐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
司独立董事季振洲、陈秀丽、邓路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年度报告全文和述职报告于2016年4
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 年度审计
报告》(大华审字[2016]005056 号),201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58,697,512.1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833,661.6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3,864,883.51 元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386,488.35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90,182,308.17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801,777,499.13 元。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
务的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控股股东颜军先生 2016
年 1 月 9 日提出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1,160,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3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
经认真审议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与
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回报机会(2015-2017)》
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对《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
内容及本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对《2015 年度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及本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和日常业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至公
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季振洲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
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
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选举富宏亚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后附简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已辞职,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颜军先生提名,
公司拟聘任副总经理干宗友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后附简历。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投资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
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具体批准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合同为准。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与该项贷
款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公司承担由其签名带来的应由我公司承担的相关责任。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公司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铂亚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配募集配套资金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毕。2015 年 4 月 23 日,
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资产交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编制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
明》。
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了审核报告。
本情况说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项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报告详细内容
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卫星空间信息平台”战略规划的实施,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公司拟筹划“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包括“珠海一号”和“嘉定一号”
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项目的前期分析论证、业务合作洽谈等事
宜,并支持项目在政府部门立项/备案,以及项目启动资金的筹备工作。董事会
将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审议项目后续有关事项,或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2:45 在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
路 1 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一楼 1 号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
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1、富宏亚先生简历:
富宏亚先生,生于 1963 年 6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
工程专业,博士。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讲师、副教授。现任哈尔滨工
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富宏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干宗友先生简历:
干宗友先生,生于 1970 年 11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会计硕
士(MPAcc),高级会计师。曾任金钱(珠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新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干宗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