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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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028)85560449

(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028)85592480

邮编: 610041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cpa@163.net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16)152 号

目录:

1.防伪标识

2.专项报告正文

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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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16)152 号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

问、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

发表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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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情

况。

附件:《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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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页无正文,签章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小平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良辉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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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956号文核准,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9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300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29,937,500.00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562,5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09]37号验资报告。

2、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9月向上海

鼎亮禾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六禾元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邱宇、邱炜、刘

玮、汪若跃、李科、周和平、汪徐、胡永祥、方霜、戴青萍、张开飞、崔丹共14名特定对

象,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重庆莱美禾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莱美禾元”)80.95%的股权,并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3年9月,公司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38.2万股,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88,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3,986,438.42元后,实际募

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001,761.5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3]70号验资报告。

3、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382.8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9,112,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8,179,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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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元后,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933,458.7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6]0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

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注 1] 358,422,5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注 2] 10,198,126.15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41,554,075.85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5,997,877.04

超募资金用于“技术中心硬件建设和科研项目研发费用” 20,000,000.00

超募资金用于“收购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 149,339,342.93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注 3] 8,21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876,921.9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

[注 1]: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358,422,500.00 元包含应支付的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8,86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562,500.00 元。

[注 2]:2009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金额为 10,198,126.15 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川华信专(2009)206

号《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鉴证。

[注 3]:截止报告期末,直接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8,210,000.00

元,原预计的发行费用中有 650,000.00 元经确认不再支付。

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存放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6060100100096922 募集资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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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重庆江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2210182600016397 募集资金专户 -

重庆观音桥支行

合 计 -

2、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注 1] 98,688,554.00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97,216,602.88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2,686,792.4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14,841.3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

[注 1]: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98,688,554.00 元包含应支付的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2,686,792.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6,001,761.58 元。

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存放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3100027619200075450 募集资金专户 -

南岸学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3100027614200001448 定期存款账户 -

南岸学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3100027614200001572 定期存款账户 -

南岸学府支行

合 计 -

3、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

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注 1] 652,112,704.00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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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652,112,704.00

[注 1]: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652,112,704.00 元包含应支付的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1,179,24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50,933,458.72 元。

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存放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3100027629200110825 募集资金专户 652,112,704.00

南岸学府支行

合 计 652,112,704.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0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011 年 2 月 18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投项目之制剂项目 4,525.48 万元募

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实行专户管理。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

情形。

2、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201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及独立财务

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的三方监管协议》,对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 9,600.18 万元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实行专户管理。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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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 65,211.27 万元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实行专户管理。本年度,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无违约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

告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

见本报告附件 2、《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

本报告附件 3、《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3: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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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956.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35,708.9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注 2)

截至期

是否

末累计

已变 截至期

投入金 项目可

更项 截至期 末投入 项目达到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额与承 行性是

目 募集资金承 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进 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达 到

和超募资金投 资 总 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 否发生

(含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 金额 (5) =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 计

向 (1) (3) 金额的 重大变

部分 额(2) (3)/(1 期 效益

差 额 (4) 化

变 )

更)

(3)-(2)

承诺投资项目

抗感染及特色

专科用药产业 22,510.29 2012 年 12

否 9,896.82 - 2,158.72 22,510.29 100.00% 2,891.69 是 否

化生产基地-长 (注 3) 月 28 日

寿原料药项目

抗感染及特色

专科用药产业 41,530.00 2014 年 1

否 4,525.48 - 7,770.18 41,530.00 100.00% 8,278.36 是 否

化生产基地-茶 (注 4) 月 24 日

园制剂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14,422.30 64,040.29 9,928.90 64,040.29 11,170.05

超募资金投向

技术中心硬件

2010 年 9 不适

建设和科研项 否 2,000.00 2,000.00 - 2,000.00 100% - 否

月 30 日 用

目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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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600.00 3,600.00 - 3,599.79 100% 不适用 - 否

收购湖南康源

否 14,933.95 14,933.95 - 14,933.93 100% 不适用 -4,371.57 否 否

制药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投向

20,533.95 20,533.95 20,533.72 -4,371.57

小计

合计 — 34,956.25 84,574.24 9,928.90 84,574.01 - 6,798.48

1、2011 年 2 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了新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并于

2011 年 3 月 1 日开始实行。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2010 版 GMP,并针对 2010 版 GMP 的相关规

定,公司进一步对安装工程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安装质量满足工艺及法规要求。由此,公司募投

项目建设项目工期有所延长,2012 年 12 月,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产业化生产基地-长寿原料药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4 年 1 月,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产业化生产基地-茶园制剂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2、由于收购日后大输液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大输液产品受到国家政策调控,销量及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 2009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 20,533.95 万元。(1)200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 2000 万

元用于 2010 年公司技术中心硬件建设及科研项目研发费用,将超募资金中的 3,600.00 万元用于补

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投入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技术中心硬件建设及科研项目研发费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3,599.79 万元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2)201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的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 14,933.95 万元用于收购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

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4,933.93 万元用于收购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股权。

201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制剂)建设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址变更的议案》,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原制剂部分项目重新单独选址建设,

即由原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化工园区迁至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工业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19.81 万元,其中项目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土地投入 814.78 万元,项目固定资产建设投入 205.03 万元。200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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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1,019.8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项置换

已于 2009 年内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通过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和超募资金计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划投入项目,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使用完毕,承诺投资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全部为自有资金投入。

注 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708.94 万元比募集资金总额 34,956.25 万元多 752.69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额 687.69 万元,及不再支付原预计的发行费用 65 万元。

注 3:2012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寿原料药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对原料药项目追加投资,投资总额约为 22,510.29 万元,其中 9,896.82 万元为募集资金,其余部分为自筹资金。长寿原料药项目于 2012

年 12 月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获得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 GMP 证书》。该项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为 22,510.29 万元,其中原首发募集资金 9,896.82 万元在以前年度全部投入完毕,剩余部分为自筹资金投

入(其中本年度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 2,158.72 万元)。

注 4:2013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茶园制剂项目追加投资及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公

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禾元投资有限公司,并继续追加投资,投资总额预计增加至 41,530 万元。资

金来源为原首发募集资金投入 4,525.48 万元,其余部分为自筹资金。该议案已于 201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茶园制剂项目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 GMP 证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

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为 41,530.00 万元,其中原首发募集资金 4,525.48 万元在以前年度全部投入完毕,剩余部

分为自筹资金投入(其中本年度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 7,770.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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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2

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600.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21.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可

截至期 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末承诺 本年度投 与承诺投入

和超募资金投 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 累计投入 进度(5)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投入金 入金额 金额的差额

向 部分变 总额 额(1) 金额(3) =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额(2) (4) =

更) (3)/(1) 化

(3)-(2)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及并购完成后 否 9,600.18 - - 1.79 9,721.66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的业务整合

合计 — 9,600.18 - - 1.79 9,721.66 - 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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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的配套资金已投入完毕,全部用于茶园制剂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划用于标的公司莱美禾元补充流动资金和并购完成后的业务整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

施完成后,莱美禾元变为莱美药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实际,经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莱美禾元实施吸收合并。

在吸收合并实施完成后,莱美禾元将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因莱美禾元主要负责实施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产业化生产基地-茶园制剂项

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继续用于茶园制剂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并购完成后的业务整合。吸收合并实际于2014年8月完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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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3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093.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可

截至期 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末承诺 与承诺投入

和超募资金投 目(含 投资总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进度(5)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投入金 金额的差额

向 部分变 额(1) 额 金额(3) =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额(2) (4) =

更) (3)/(1) 化

(3)-(2)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公司营运

否 65,093.35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 65,093.3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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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拟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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