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建武)
各位董事、监事:
本人作为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自主行使相
关职权,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5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在
董事会会议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阅读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了一名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2015年,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也均列席了相关股东大会,认真听
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以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时尚频道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
下属控股公司湖南芒果车之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6、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互动广告合作项目结算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职,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通过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管人员、一线经营管理人员的当面沟通,从多个层次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
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维护了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独立自主履行职务,对于涉及投资者权益的关联交易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于涉及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独
立性、重大事项的决策、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积极监督。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做到
事前认真阅读相关材料,事后积极督导落实到位。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核彼岸准等
事项及时召集相关会议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同时,作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各专门委
员会的工作细则亲自出席了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提出了建设
性意见。忠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担任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在
2015 年履职情况,特此报告。
报告人:宋建武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