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
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道明光学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独立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0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
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00 元,共计募集资
金 61,341.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743.8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7,597.1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60.64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56,736.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462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55,513.55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包含理财产品收益 33.98 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31.16 万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371.87 万元(包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4.62 万元),
1
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77 万元;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 57,885.4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 1,148.93 万元。
经 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4 年 5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完工的“年产 1,000 万件反光服装生产线建
设项目”及“年产 500 万平方米反光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
利息收入)8,111,160.87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
办理了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其附属的协定存款账户亦自动核
销。
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
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已完工的“年产 3,000
万平米反光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2,046,199.12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办理了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手续,其附属的协定存款账户亦自动核销。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
使用完毕。
2、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54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3,003,533 股新股,公司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和总体认购情况,最终确定向胡智彪、胡智雄、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黄幼凤、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518,516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9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 1,0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999.9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6.00 万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863.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2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84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15 年已使用募集资金 11,594.38 万元(包括置换资金 6,676.07 万元),
2015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5.08 万元;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11,594.3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5.08 万元。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676.0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676.07 万元。上述事项同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15〕6065 号)。
2015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截至 2015 年 6 月底,公司预计有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闲置。为拓展业务规模、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5,646,976.44 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道明光学
3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
象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此次募投项目由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实
施,项目实施地在浙江省龙游县,因此公司与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共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生产线搬迁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并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与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两份《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新增的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进行监
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道明光学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的约定,公司及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就尚未使用
完毕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重新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管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
州龙游支行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金
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
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4
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通知存款账户和 1 个定期存单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999011785810888 20,184,276.67
34100201101201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5,207.45
017588
34100201101218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152,137,147.50 通知存款户
016466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0188992807007923 13,216,344.82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0187992800000123 40,104,000.00 定期存款户
合 计 225,646,976.44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附件 1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736.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43.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885.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67%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00 万平
方米反光材料 是 45,000.00 42,350.00 167.25 42,421.00 100.00 2014-12-31 3,314.34 否 否
生产线
年产 1000 万件
反光服装生产 是 746.00 275.54 36.94 2013-09-30 495.19 否 否
线
年产 500 万平
方米反光制品 是 717.00 385.51 53.77 2013-09-30 403.39 否 否
生产线
补充流动资金 2,204.62 3,015.74
承诺投资项目
45,000.00 43,813.00 2,371.87 46,097.79 4,212.92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8,125.00 8,125.00 8,125.00 100.00 — — — —
6
补充流动资金 — 3,662.63 3,662.63 3,662.63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11,787.63 11,787.63 11,787.63
小 计
合 计 - 56,787.63 55,600.63 2,371.87 57,885.42 - - 4,212.92 - -
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
规划,该项目在建设期第二年即 2013 年释放部分产能,承诺效益 94.07 万元;2014 年是该项目的建成当年,建成
当年的达产率为 51%,承诺效益为 8,649.42 万元,2015 年是该项目建成后第一年,建成后第一年的达产率为 81%,
承诺效益为 13,737.31 万元。2013 年至 2015 年合计的承诺效益 22,480.80 万元。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产生实际
效益合计 7,125.78 万元,实际效益占承诺效益的比重为 31.70%,未达到承诺效益。
公司“年产 1000 万件反光服装生产线项目” 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产生的效益为 741.56 万元,
该期间的承诺效益为 1,386.25 万元,实际效益占承诺效益的比重为 53.49%,未达到承诺效益。
公司“年产 500 万平方米反光制品生产线项目”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产生的效益为 753.51 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元,该期间的承诺效益为 1,309.50 万元,该期间产生实际效益占承诺效益的比重为 57.54%,未达到承诺效益。
上述三个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的原因是:
1.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该项目”投资巨大,长期处于边建设边调试生产的状态,受项目规
划、设备调试、搬迁设备与新设备整合、人力资源等因素的局限,产能尚未顺利释放(15 年达产率为 57.47%);
2.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基础建设投资放缓,使得交通安全设施和个人安全防护领域的反光材料需
求受到了一定影响;
3.2012 年以来,玻璃微珠反光材料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公司反光膜、反光布和反光服装产品的销售单价
呈下滑趋势;与此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玻璃微珠、离型纸和布基的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使得公司产品的
单位成本有所提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6,736.49 万元,扣除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45,000.00 万元后的超募资金为
11,736.49 万元。
根据 201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125.00 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腾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鑫晶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体材料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
根据 201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中剩余超募资金 3,611.49 万元及其利息 50.53 万元共计 3,662.02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资金划转日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中剩余利息为 51.14 万元,因此实际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及其利息共计补充流动资金 3,662.63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6,703.8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 201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 6,703.80 万元。
根据 201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5000 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自 2012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17 日止。
经 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 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将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中的 1,8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将上述剩余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0 万元中的 1,02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4 年 6
月 4 日将上述剩余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18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年产 1000 万件反光服装生产线和年产 500 万平方米反光制品生产线已于 2013 年 10 月完成并投产,但
实际投入金额小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801.95 万元。主要原因系由于玻璃微珠型反光材料
主要在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生产,为了更好的节约成本,公司将原在永康的部分老设备转至龙游用于生产,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减少了部分设备投入,此外,由于该两个募投项目使用的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反
光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 1#和 2#厂房,所以在厂房整体建设中将相关环保设备、通风设备和消防设备等附属设备
统一采购或发包以降低成本,部分款项在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统一结算,并通过该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所以造成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投资额小于原定募集资金投入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年产 1000 万件反光服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 500 万平方米反光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完工,节余募集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8,111,160.87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以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之说明。
8
附件 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863.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94.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94.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
否 45,000.00 45,000.00 11,594.38 11,594.38 25.77 2016-12-31 0.00 不适用 否
功能性薄膜生产线
承诺投资项目
45,000.00 45,000.00 11,594.38 11,594.38
小计
合 计 - 45,000.00 45,000.00 11,594.38 11,594.3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9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5 年 6 月 4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6,676.07 万元。募集
资金到位后,根据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6,676.07 万元。
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10
2. 本期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年产1000万件反光服装生产线和年产500万平方米反光制品生产线已于
2013年10月完成并投产,但实际投入金额小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801.95万元。主要原因系由于玻璃微珠型反光材料主要在浙江龙游道明
光学有限公司生产,为了更好地节约成本,公司将原在永康的部分老设备转至龙
游用于生产,减少了部分设备投入。此外,由于该两个募投项目使用浙江龙游道
明光学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000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的1#和2#
厂房,所以在厂房整体建设中将相关环保设备、通风设备和消防设备等附属设备
统一采购或发包以降低成本,部分款项在年产3000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建设
项目中统一结算,并通过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所以造成上述两个募投项
目投资额小于原定募集资金投入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1
附件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对应的 本年度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1) (2) (3)=(2)/(1) 期 效益 化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
42,350.00 167.25 42,421.00 100.00 2014-12-31 3,314.34 否 否
反光材料生产线
年产 3000 万
年产 1000 万件反光
平方米反光材 746.00 275.54 36.94 2013-9-30 495.19 否 否
服装生产线
料生产线
年产 500 万平方米反
717.00 385.51 53.77 2013-9-30 403.39 否 否
光制品生产线
合 计 - 43,813.00 167.25 43,082.05 - - 4,212.92 - -
根据 201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生产线搬迁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并用于新
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道明光学位于永康厂区的“年产 350 万平方米反光膜生产线”和 “年产 300 万平方米
反光膜生产线”搬迁至龙游道明厂区内,相应部分调整“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项目,缩减原募投项目中反
光膜部分产能相应的设备投资额,将主体设备“四条进口涂布生产线”和“十二条国产涂布生产线”变更为“九条进口涂布
生产线”,配套设备相应调整,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整体产能未发生变化。此项变更合计节省募集资金投资额 2,650 万元,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将节省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000 万件反光服装生产线”和“年产 500 万平方米反光制品生产线”,其中“年
产 1000 万件反光服装生产线”项目总投资规划为 1,54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746 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年产 500 万
平方米反光制品生产线”项目总投资规划为 1,18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717 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上述两个新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合计投资 2,733 万元,其中将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合计 1,463 万元。
上述变更情况经公司 2013 年 1 月 8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公告。
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规划,该项
目在建设期第二年即 2013 年释放部分产能,承诺效益 94.07 万元;2014 年是该项目的建成当年,建成当年的达产率为 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承诺效益为 8,649.42 万元,2015 年是该项目建成后第一年,建成后第一年的达产率为 81%,承诺效益为 13,737.31 万元。
2013 年至 2015 年合计的承诺效益 22,480.80 万元。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产生实际效益合计 7,125.78 万元,实际效益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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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效益的比重为 31.70%,未达到承诺效益。
公司“年产 1000 万件反光服装生产线项目” 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产生的效益为 741.56 万元,该期间的
承诺效益为 1,386.25 万元,实际效益占承诺效益的比重为 53.49%,未达到承诺效益。
公司“年产 500 万平方米反光制品生产线项目”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产生的效益为 753.51 万元,该期间
的承诺效益为 1,309.50 万元,该期间产生实际效益占承诺效益的比重为 57.54%,未达到承诺效益。
上述三个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的原因是:
1.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该项目”投资巨大,长期处于边建设边调试生产的状态,受项目规划、设备调
试、搬迁设备与新设备整合、人力资源等因素的局限,产能尚未顺利释放(15 年达产率为 57.47%);
2.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基础建设投资放缓,使得交通安全设施和个人安全防护领域的反光材料需求受到了
一定影响;
3.2012 年以来,玻璃微珠反光材料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公司反光膜、反光布和反光服装产品的销售单价呈下滑趋
势;与此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玻璃微珠、离型纸和布基的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使得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有所提高。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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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道明光学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169 号)、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
料;现场检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业务人员以及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道明光学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保荐机构对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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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玉江
朱 铭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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