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2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
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使用自
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
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4 号)核准,道明光学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518,516 股,每股面值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4.30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449,999,938.8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60,000.00 元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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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净额为 438,639,938.8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184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年产 3,000 万平米功 永发改备
52,966.18 45,000.00 34,000.00 11,000.00
能性薄膜生产线 〔2014〕73 号
合 计 52,966.18 45,000.00 34,000.00 11,000.00
三、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7月12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运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4月14日,公司已
将上述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6-014《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6年4月20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5,700.46万元,剩
余募集资金28,481.23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
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保证道明光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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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
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
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
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没有违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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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
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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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明光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道明光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国金证券同意道明光学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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