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双方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在内的交易方
案重新进行论证,鉴于当前市场和行业环境发生变化,至今,双方就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等事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
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
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
张焕平 张 宏
__________________
王 蕊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