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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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于2016年4月21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

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甘岱松主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

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公司治理之七、监事

会工作情况,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2,633,303.67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28,212,544.84 元。

以 201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28,212,544.84 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12,821,254.48 元,减去 2015 年度实施了现金分红 26,160,000 元,加上期初未

分配利润 205,124,770.71 元,201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4,356,061.07

元。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以 2016 年 4 月 21 日总股本 643,228,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32,161,439.6 元,本年度不转

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

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

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 年度,公司拟向监事发放的薪酬情况如下:

2

(1)公司监事不以监事的职务领取薪酬;

(2)甘岱松监事,领取担任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的职务薪酬 45 万元;

(3)沈宏明监事,领取担任北京达实德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薪酬 50.4 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

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189 名可解锁股份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关于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 2 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 2015 年

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核实,公司回购注销该部

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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