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达实智能填写的《2015年度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达实智能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内部审
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
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
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达实智能本次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活动真实、有效,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的情况良好。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郭 国 胡 军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