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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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东)

各位股东:

本人王晓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

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及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15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19 19 0 0 6 3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2015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

验共同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

1、2015年1月5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3月5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201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

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3月24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5月4日,我们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5年6月16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首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7月20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员工持股计

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7月24日,我们对公司2015年1-6月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10月29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补选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5年12月25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对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中

煤矿建总医院提供担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重大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

2

会委员。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集召开了两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的述职,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4年度的薪酬发放情况、2015年度的发放计划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期解锁事项进行了审议。第一期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全部解禁,未有激励对

象离职,激励效果显著。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公司参加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

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对外

担保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检查情况,并针对需改进事项给出了处理意见。同

时,在2014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确定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重点,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审

计独立性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确保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因报告期内公司补选了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

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了详细核查,确认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

范运作。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

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加强学习,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2015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3

201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了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5年度的信息

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

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在2014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4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

1、2015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2015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王晓东

2016年4月22日

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礼贵)

各位股东:

本人王礼贵,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

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及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15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19 19 0 0 6 3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2015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

验共同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5

1、2015年1月5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3月5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201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

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3月24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5月4日,我们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5年6月16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首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7月20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员工持股计

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7月24日,我们对公司2015年1-6月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10月29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补选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5年12月25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对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中

煤矿建总医院提供担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重大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6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集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听取了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检查情况,并针对需改进事项给出了处理意见。

同时,在2014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确定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重点,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和审计独立性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确保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了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的述职,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的

薪酬发放情况、2015年度的发放计划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

项进行了审议。第一期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全部解禁,未有激励对象离职,激

励效果显著。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

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加强学习,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2015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了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5年度的信息

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

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7

3、在2014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4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

1、2015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

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2015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王礼贵

2016年4月22日

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诚)

各位股东:

本人赵诚,自2015年11月16日起担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严谨认真、勤勉

尽责、诚实独立的原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及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等方式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3 3 0 0 0 0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201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

丰富的经验共同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2015年12月25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对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中煤矿

建总医院提供担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重大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9

司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201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15年度任职期内,我参加了2次战略发展委员

会会议,审议了在淮南、仁怀设立子公司的事项,以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加强

项目实施能力。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加强学习,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2015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了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5年度的信息

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

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五、其他

1、201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

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201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1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201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赵诚

2016年4月22日

1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德元,已离任)

各位股东:

本人包德元,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

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及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1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16 16 0 0 6 1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2015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

验共同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1

1、2015年1月5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3月5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201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

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3月24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5月4日,我们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5年6月16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首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7月20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员工持股计

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7月24日,我们对公司2015年1-6月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10月29日,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补选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重大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因原任职单位的组织要求,我申请辞去了独立

董事职务,公司进行了该职务的补选。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

行了详细核查,确认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12

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我参加了3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对全资子公司达实信息增资事宜,保证其自有物业改扩建的顺利实施;审议通过

了公司上市以来的首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成功收购久信医疗,参股小鹿暖暖,

全面布局医院核心系统,壮大公司智慧医疗业务,为实现公司B2H2C的智慧医疗

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审议通过了合资设立融智节能公司,实现了公司国际化发展

的第一步,为公司的节能环保业务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

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加强学习,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2015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了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5年度的信息

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

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在2014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4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13

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

1、201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

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201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已自愿放弃领取公司发放的独立董事津贴;

3、201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1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201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包德元

2016年4月22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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