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375号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375 号 鉴证报告第 1 页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建民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洁莹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375 号 鉴证报告第 2 页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0 号《关于核准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7.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74,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7,060,333.3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36,939,666.69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186 号《验资报告》。

(二)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5,194.45

减:募投项目支出(注 1) 3,347.04

其中:超募资金支出 3,347.04

减:手续费支出 0.05

减:节余募集资金支出(注 2) 1,903.42

加:专户利息收入 56.06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3) 0.00

注(1):本公司 2015 年募投项目支出 3,347.04 万元,为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3,347.0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2):本公司 2015 年节余募集资金支出 1,903.42 万元,为使用全部节余募集

资金 1,903.4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专项报告第 1 页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

定的要求,2012 年 5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王路支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王

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

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王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

协议,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

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

部注销完毕:

银行名称 账号 注销日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0317012830002835 2015.03.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 120902092510201 2015.04.0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82010154700005268 2015.03.3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王路支行 11009773412102 2015.05.13

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四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注销账户对应的 4 家银

行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第 2 页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17.83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 4,842.47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

号 额 募投项目金额

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

1 11,976.53 3,032.99

务中心建设项目

2 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目 6,008.70 1,105.54

3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3,458.40 703.94

合计 21,443.63 4,842.47

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235 号《关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鉴证报告》。2012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842.4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842.47 万元,并经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通信网络信

令平台项目和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共节余资金 1,883.24 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专项报告第 3 页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4 年12 实际累计投入 节余总额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承诺投资项目 月31 日实际累计 比例 (含利息收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2)/(1) 入)

总部服务支撑基

地及大区服务中 11,976.53 14,136.53 13,973.25 98.84% 455.25

心建设项目

通信网络信令平

6,008.70 6,173.96 5,603.11 90.75% 725.27

台项目

研发中心技改项

3,458.40 3,458.40 2,829.42 81.81% 702.72

合计 21,443.63 23,768.89 22,405.78 —— 1,883.24

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3 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的利息收入合计为 520.13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3 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 22,405.78

万元,比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 23,768.89 万元节余资金 1,883.24 万元(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的原则,充分结合现有的设

备配置与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对募投项目的生产环节进行优化,节省了部分实施费用,

且项目所需软硬件价格较原计划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在软硬件及实施费用投入较原

计划投入减少的情况下实现了项目预计达到的目标。

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2014 年度)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2014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883.24 万元(资金转出日当日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为 1,903.4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883.2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 3,334.59 万元(资金转出日当日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为 3,347.04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至此,超募资金使用完毕。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第 4 页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693.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17.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871.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 2014 年 04 月 30

11,976.53 14,136.53 0.00 13,973.25 98.84%(注) 3,730.90 是 否

是 日

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14 年 04 月 30

6,008.70 6,173.96 0.00 5,603.11 90.75%(注) 1,136.46 否 否

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目 是 日

2014 年 04 月 30

3,458.40 3,458.40 0.00 2,829.42 81.81%(注) -- -- 否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是 日

1,883.24 1,883.24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21,443.63 23,768.89 1,883.24 24,289.02 -- -- 4,867.36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对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

否 0.00 2,160.00 0.00 2,160.00 100.00%

大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 --

增加投资

对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

否 0.00 165.26 0.00 165.26 100.00%

-- -- -- --

目增加投资

收购四川中时代科技有

否 0.00 2,448.00 0.00 2,448.00 100.00%

-- -- -- --

限公司部分股权

0.00 0.00 0.00 0.00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8,134.59 8,134.59 3,334.59 8,134.59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8,134.59 12,907.85 3,334.59 12,907.8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9,578.22 34,351.48 5,217.83 34,871.61 -- -- 4,867.36 -- --

合计

注: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所有承诺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承诺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经董事会批准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和预计收益。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但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

是由于 LTE 信令大数据感知优化和大数据信令精准营销的应用市场竞争激烈,运营商项目决策周期延长,导致项目实施延迟,信令总体市场规模处于周期调整阶段,同时,受相关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LTE 软硬釆信令分析技术、网络大数据关联优化分析技术、VOLTE 多接口关联等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相关信令系统及服务的效益将在 2015-2016 年陆续体

体项目)

现。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与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相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33,693.9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2,250.34 万元。201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4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使用进展情况

2013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决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325.26 万元对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目增加投资,用于场地投入,

其中,对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增加投资 2,160.00 万元,追加后投资总额调整为 14,136.53 万元;对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目增加投资 165.26 万元,追加后投资

总额调整为 6,173.96 万元。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4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2,4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2014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四川中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4,080 万元收购新余高新区酷普喜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四川中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34%的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 1,200 万元认购中时代新增注册资本 108.6957 万元。201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收购四川中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将收购新余高新区酷普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四川中时代科技

有限公司 34%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由 4,080 万元调整为 2,448 万元,以自有资金 1,200 万元认购中时代新增注册资本 108.6957 万元,调整后公司最终持有四川中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40%

的股权,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超募资金利息收入 657.51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3,334.59 万元。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3,334.59 万元(资金转出日当日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为 3,347.0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235 号《关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确认。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2 年 5 月 8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资金总额为 4,842.47 万元。其中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先期投入 3,032.99 万元,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目先期投入 1,105.54 万元,研发

投入及置换情况 中心技改项目先期投入 703.94 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842.4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842.47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及全体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部服务支撑基地及大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通信网络信令平台项目和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共节余资金 1,883.24 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

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的原则,充分结合现有的设备配置与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对募投项目的生产环节进行优化,节省了部分实施费用,且项目所需软硬件价格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较原计划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在软硬件及实施费用投入较原计划投入减少的情况下实现了项目预计达到的目标。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2014 年度)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883.24 万元(资金转出日当日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为 1,903.42 万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883.2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不适用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宜通世纪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