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万福生科 公告编号:201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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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及员工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情况
及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
作。今后的工作中,监事会将一如既往的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情况如
下:
1、2015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14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
议案》、《关于 201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共
计八个议案;
3、2015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增补杨前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4、201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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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
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
督。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高度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董事会、管理
层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规范财务运作,尽快解决 2014 年
度审计意见中所列强调事项的问题。同时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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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资产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高度关注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已制定《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涉及关联交易
的事项中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我们将持续关注。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情况
下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
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
控制的总体评价较为客观,且公司拟定的改进措施切实可行。公司须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对此监事会将严格监督。
(九)《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意见
公 司 2015 年 度 亏 损 99,443,173.16 元 ,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07,376,681.66 元。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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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
监督。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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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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