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2015 年度
关于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430 号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
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
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
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浙江东晶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利刚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丽强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2 页
附件: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 2015 年期初占 2015 年度占用累 2015 年度偿还累 2015 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性质
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原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小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东晶锐康晶体
母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4,000,000.00 3,097,148.16 10,042,000.00 27,055,148.16 借款 非经营性占用
(成都)有限公司
浙江东晶光电科技
母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6,168,000.00 46,168,000.00 借款 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有限公司
属企业 浙江东晶博蓝特光
母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1,400,000.00 42,624,810.67 8,500,000.00 65,524,810.67 借款 非经营性占用
电有限公司(注)
黄山市东晶光电科
母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2,184,367.00 44,600,000.00 35,300,000.00 61,484,367.00 借款 非经营性占用
技有限公司
小计 117,584,367.00 136,489,958.83 53,842,000.00 200,232,325.83
总计 117,584,367.00 136,489,958.83 53,842,000.00 200,232,325.83
注: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签订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华德盛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关于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子公司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
司 90%的股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具体转让价格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评估价格为依据,其
中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90%的股权由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分别受让 29.02%、13.19%、38.32%、19.47%,
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2,850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已收到股权转让款 2,850 万元,故自 2015 年 12 月 28 日起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的子
公司。
法定代表人:_李庆跃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楼金萍___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胡斌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