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一)互保基本情况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晶电子” )于2014
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与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机电”)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互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与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与金轮机电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
展的原则,拟续签《互保协议》,建立更为紧密的互保信任单位。
2、互保额度:总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互保履行期限:2016年6月3日--2018年6月2日(24个月)。
4、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5、关联关系:金轮机电与东晶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互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6年4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
与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此议案还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互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金华市金园路367号,法定代表人王
杭伟,经营范围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
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凭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水电设备、水轮
发电机组的制造、销售、安装;国内外电站设备工程总承包;纺织机械及其他普通
机械的制造、销售、安装;科技协作及咨询服务;经营转口贸易业务;货物与技术
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5
年12月31日,金轮机电资产总额为59,104.30万元,负债总额为37,087.86万元,净资
产为22,016.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75%;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60.73万元(以上
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
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互保履行期限:协议签订生效后24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较好,
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签订本次互保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对资金需求的保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
意公司续签互保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行为,是正
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41,631.57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94.04%,其中公司为金轮机电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5,231.57 万
元,为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为全资
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性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实际担保余额 4,500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21,400 万元及为控
股子公司东晶锐康晶体(成都)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8,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