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6-009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主
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薛万健先生所做《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5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股东
大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的情况、逐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
的成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
的反应了公司2015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运作情况及对未来的发展规划。
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唐正国先生、尤传永先生、刘志耕先生分别向董事
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979,030,089.9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4.26%;实现净利润90,480,093.7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0.64%,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6,893,207.2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9.27%。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90,480,093.7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1,473,615.00元。根据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计提法定盈余
公积金5,147,361.5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8,964,328.09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52,709,072.81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
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
如下分配预案:
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3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人民币现金0.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
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
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5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同意,董事会同意向
股东大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
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使公司的管理更加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同意将《江苏通光电子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016年4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总体经营战略需要,201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光
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光光缆”)、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通光强能”)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510
万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实施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期限 担保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10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55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531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37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光
光
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3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江苏省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5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35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8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通
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5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强
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3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5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1500万元 壹年 信用担保
光
线
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000万元 壹年 连带担保
合计 78510万元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张忠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
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的需要,拟:
1、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光光缆、通光强能,分别与公
司控股股东通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集团”)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
由通光集团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光光缆、通光强能提供办公室租赁服务,合同
租赁期均为 60 个月,年租金分别为 143.32 万元、103.20 万元、68.80 万元,年
租金合计为 315.32 万元。2015 年,因通光集团办公楼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公
司、通光光缆、通光强能未与关联人通光集团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
2、2016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通光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由通光集团向公
司提供公寓楼租赁服务,年租金为 13.875 万元,2015 年,公司与关联人通光集
团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 12.75 万元。
3、2016 年 1 月,通光光缆、通光强能通过招标,最后选定南城通海物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物流”)作为其物流服务的合作方之一。根据签订的框
架协议,预计 2016 年度通海物流向通光光缆、通光强能提供物流服务,合同金
额分别预计为人民币 600 万元、900 万元,具体金额待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确定,
预计不超过 1500 万元。2015 年,上述公司之间未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
4、2016 年 1 月,通光海洋光电通过竞争性谈判,最后选定通光光缆作为其
不锈钢管光单元及通信光缆采购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的内容,预计 2016
年度通光光缆向通光海洋光电销售不锈钢管光单元及通信光缆合同总额预计为
人民币 1800 万元,具体金额待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确定。2015 年,通光光缆与
关联人通光海洋光电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 912.88 万元。
综上,2016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不超过3629.19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上述意见与《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联董事张忠、张强及江勇卫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光光缆和通光强能的融资能力,保证子公
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结合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通光光缆向中国
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5500万元提供担保,拟为通光强能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3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两笔担保期限均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
日(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本公司为通光光缆、通光强能的担保
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低,具有
稳定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
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同意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与《江苏通光电
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奖励基金计提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与《关于 2015
年度奖励基金计提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
加:光电传输线和传感器件及组件、部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
务。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章程修订对照表》。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13:30,在江苏省海门市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