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6-018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三届七次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 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参加表决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雪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979,030,089.9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4.26%;实现净利润90,480,093.7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0.64%,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6,893,207.2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9.27%。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90,480,093.7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1,473,615.00元。根据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计提法定盈余
公积金5,147,361.5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8,964,328.09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52,709,072.81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
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
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7,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5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 0.45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同意,监事会同意向
股东大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
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
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光缆有限公司和江苏通光
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
偿债能力良好,监事会认为此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奖励基金计提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奖励基金计提预案符合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光电传输线和传
感器件及组件、部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章程修
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