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8270019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0
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8270019 号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股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是广田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广田股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1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田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景亮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立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9,587.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61.2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1,712.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3)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 是 28,228.00 28,228.00 28,228.00 100.00% 2012年12月31日 -3,490.81 否 否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否 7,752.00 7,752.00 - 0.00% 2012年12月31日 不适用 是
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否 6,919.10 6,919.10 2,513.12 36.32% 2012年12月31日 不适用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2,899.10 42,899.10 - 30,741.12 71.66% -3,490.81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6,013.61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 4,896.00 4,896.00 4,896.00 100.00% 732.98 否
(注)
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 8,310.00 8,310.00 8,310.00 100.00% 5,373.79 否 否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 3,063.00 3,063.00 3,063.00 100.00% -778.27 不适用 否
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收购 15,480.00 15,480.00 15,480.00 100.00% 1,852.68 不适用 否
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1,730.53 不适用 否
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431.67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8,500.00 8,500.00 8,500.00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85,861.22 85,861.22 10,536.50 85,861.21 100.00%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 11,565.00 11,565.00 2,924.72 11,861.18 102.5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56,688.83 150,675.22 13,461.22 150,971.39 100.20% 8,480.04
合计 199,587.93 193,574.32 13,461.22 181,712.51 93.87% 4,989.23
9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公司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因产能利用率低于预计进度,公司目前销售规模偏小,而由于前期投资额较大, 新投产生产线达到稳定生产需要一个过程,在形成
规模生产之前, 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 由此导致目前产品毛利率偏低,未达到预计效益;2、公司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尚未投入,主要系公司尚未购置到适应
设计研发中心发展需求的办公楼;3、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因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根据市场拓展实际需要来安排分公司的新设及改扩建, 原定新设及改扩建一、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级分公司的进度比预定计划有所延缓,以及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项目取消,已支付预付款1,018.51万元及资金成本89.93万元返回募集资金账户的原因,该项目未达到计
划投资进度;4、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项目业绩承诺期已结束;5、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项目业绩承诺期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
日,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指标,经公司与其原股东协商确定由对方支付现金补偿1,760.95万元;6、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收购项目因业绩承诺期未
满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1、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拟在深圳市中心购置已建好的办公楼层用于公司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的建设,但是近年来受到国内房地产持续上涨,特别是
深圳地区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尚未购置到合适的办公楼。此外,公司日前已使用自有资金租赁办公楼,其中部分楼层区域用于公司设计中心和研发中心办公
使用,与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用途出现部分重合,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该项目的实施。该事项已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公司原拟依据公司分区业务情况,并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投资热点,选取北京、广州、重庆、南京、天津、武汉等华北、华南、华东、
中南区域中心城市作为一级分公司先行发展,并进一步建立二级分公司以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建筑装饰行业下游市场出现新的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化,为了使公司继续保持稳定快速的增长,研究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司对原有的管理架构、运营模式做了细致诊断,侧重营销团队的建设、公司品牌
的提升以及通过兼并收购当地成熟企业成为子公司增强公司在当地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适时调整一线营销网络倾向于向轻资产模式转变,原有新建、改建、扩建分
公司的重资产模式已不适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该事项已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项目,由于交易对手未能如期交房,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手友好协商,公司拟取消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
房,由对方退回公司已预付的购房款及相应资金成本。公司董事会已对外发布公告。2014年12月30日交易对手已将该项目预付款5,413.61万元及相应资金成本477.95万元返回
募集资金账户。
适用
公司于 2010 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2.08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2,899.10万元超募156,688.82万元。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5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2、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30日、2011年4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
金共计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13.61万元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
资金缺口用于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公司已于2011年6月30前向交易对手广州合银广场发展有限公司预付了购房款共计人民币6,432.1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部分 5,413.61
万元)。由于对方未能如期交房,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超募资金部分款项已于2014 年12 月30 日返回募
集资金账户。
4、2011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分别于2011年6月30日、2011年10月28日、2011年12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2012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896万元收购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
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28日、5月14日、5月30日、6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4,896.00万元支付大海川投资公
司股权转让款。2012年5月21日,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更名为成都市广田华
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2012年5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审议并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
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事项,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565万元补充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0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7、2012年9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公司分别于2012年10月22日、11月20日、12月1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8310万元支付股权转让款。2012年11月10日,方特装饰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由丁荣才变更为汪洋,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范围增加了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其他事项不变。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8、2013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
司。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用以作为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款,截至报告日,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已完成
工商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为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40301108371598,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田延
平,成立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
9、2012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2年10月31日,11月29
日,12月13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9,000万元到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已于2013年4月2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27日、2013年11月28日从募
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9,000万元用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4年7月23日,公司将上述19,000万元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
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完毕。
10、201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软装公司。公司于2013
年12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设立软装公司款。截至本报告日软装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名称为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40301108705458,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伟华,成立日期为2014年1月16日。
11、经公司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丰”或“目标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
东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胜投资”或“转让方”)签署了《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3,063万元的价格受让东胜投资
持有的新华丰51%股权。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21日、3月17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超募资金200万元、718.90万元和2,144.1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2014年2月19日,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2014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480万元支付受让陆宁持有的南京柏森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首期转让款。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6月27日、7月1日、7月9日、12月9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超募资金4,644万元、2,740万元、5,000万元、3,000
万元、96万元用于支付股权首期转让款。2014年6月11日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由南京柏森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3、2014年10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0,861.2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分别于2014年12月3日、2015年1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40,861.22 万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限公司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0】01020125号《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1年3月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各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并正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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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1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099.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099.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入金额(2) 度(%)(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 否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8,100.00 38,100.00 38,099.75 38,099.7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18,100.00 118,100.00 118,099.75 118,099.75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不适用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并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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