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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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6-03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

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臣先

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梦阳先生、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监事会 2015 年

度主要工作情况,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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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

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

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一致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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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券报》。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401,993.08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4,835,352.79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即 3,483,535.28

元作为法定公积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3,366,723.30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74,048,192.18 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从长远角度回报投资者,使全

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2,094,9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 元人民币(含税)。

本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解决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开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开

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福建新开

普提供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系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并且资金使用

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10%结算,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上述

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福建

新开普的生产经营及后续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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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决定

2015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933.54 万元,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薪酬政策

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2016 年度仍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相

应薪酬政策及标准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及充分讨论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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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通过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

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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