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6—030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 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
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
福公司”,本公司持股 50%)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总计 7,000
万元财务资助,即: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500 万元;
上海复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500 万元,以缓解朗福公司近期资金压力。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朗福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63.08%,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股东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夏康
3、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5、成立时间:2009 年 10 月 28 日
6、股东情况:本公司与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持股 50%,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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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且控股。
7、主要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朗福公司资产总
额 1,583,964,758.08 元 , 负 债 总 额 999,220,782.69 元 , 净 资 产 总 额
584,743,975.39 元,营业收入 320,065,190.03 元,净利润-74,609,298.05
元。
8、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经 2015 年 7 月 21 日、10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第四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公司于 2015 年实际向朗福公司提供了人民币 7,5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
三、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
2、财务资助利率:不计利息。
3、财务资助期限:借款期限暂定为 12 个月,从借款到账之日起开始计
算,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本公司同意,可以延期还款。
4、还款方式: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
5、还款来源:项目销售回款和其他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朗福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总计 7,000
万元财务资助,即:本公司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500 万元;上海复地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亦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500 万元,以缓解朗
福公司近期资金压力。公司持有朗福公司 50%股权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实际控制。因此本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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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法定程序。
2、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系保证朗福公司“山与城”项目正常运营的资金需
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由朗福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风险
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9,000 万元,未有逾期
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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