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
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孙志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2015 年年度报告》的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部分。独立董事虞建华先生、申士兵先生、王炳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
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72,896,880.14 元,合
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297,108,005.48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制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94,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67,000.0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
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结合董事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
员薪酬水平,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税前)
2、董事长薪酬:每年 50 万元。
3、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按岗位、绩效情况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4、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 2016 年度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每笔授信额度根据与
银行的协商情况确定。授信额度内的具体事宜由董事长确定并执行。
授权期间: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担保的议案》
子公司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拟在 5 亿元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或抵押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
额度内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确定并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担保的公
告》、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
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的公告。
关联董事孙志强、王秋艳、王玉莲回避表决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