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经审慎尽职调查,

就恒通科技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一)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厂房 349,233.40 350,114.40

(二)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完毕

孙志强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 20,000,000.00 2014.09.26 2015.04.23 是

房屋组装有限公司

孙志强、北京市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 38,000,000.00 2015.10.10 2016.04.10 否

翔远装饰有限 房屋组装有限公司

公司

孙志强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 38,000,000.00 2014.12.01 2015.04.28 是

房屋组装有限公司

(三)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354,470.30 1,296,517.46

二、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关联租赁情况

租赁费 2015 年

租赁价 租赁面

(12 个 实际发

出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格/(元/ 积/(平 租赁期间

月)/(万 生额/(万

月) 方米)

元) 元)

北京金恒通 租赁篱笆房二村房 2.80 5,359.5 2016.1.1- 18 18

达投资集团 屋,作为废料原料 2016.12.31

有限公司 堆放及粉碎处理使

北京金恒通 青龙湖的房屋,用 3.28 4,320 2016.1.1- 17 17

达投资集团 于轻钢结构件的临 2016.12.31

有限公司 时堆放

(二)预计关联担保情况

随着 2015 年度各银行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的陆续到期,为保证公

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2016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需要

关联方孙志强及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的关联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2016 年预计担保金额 2015 年末实际担保金额

孙志强 50,000 3,800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15,000 3,800

本次关联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基本情况

(一)孙志强

孙志强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持有

公司 39.67%股份。

(二)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2 年 8 月 3 日,注册资本 1,200 万元,实收资本 1,200 万元,注册

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王秋艳,

经营范围为“装饰、装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 100.00%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控制的企

业。

(三)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6 年 4 月,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2,000 万元,注册

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孙志强,

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产管理”,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孙志强 6,291.21 52.43%

王秋艳 5,183.16 43.19%

王玉莲 525.63 4.38%

合计 12,000.00 100.00%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控

制的企业。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租赁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障生产,交易

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

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均回避表

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的议案》,认为公司(含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均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

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在审批该议案时回

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

七、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董事长和相关关联方负责人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关联

交易的合同和相关凭证,查阅了关联交易审批的相关董事会、监事会文件。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此项关联交易计划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信证券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庞雪梅 孙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铁装配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