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恒通科技 201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由北京恒通创新木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2010 年 9

月 29 日,北京恒通创新木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整体变更设立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11011100987838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合成材料行业与建筑材料行业交叉领域发展所产生的新

兴行业,其产品本身属于合成材料制造业中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制造子行业,其应

用领域则属于建筑材料制造业中的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子行业。公司经营范围:许

可经营项目,加工木塑制品,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模具,回收

废旧物品,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

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

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遵循了以下原则:

1、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涵盖单位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

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内部控制约束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

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4、内部控制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

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

督。

5、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

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各项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证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公司根据组织结构、资产结构、经营方式、

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并参照财政部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

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使之不断完善。现就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说明如下:

(一)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反映了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依照执行的主动和

自觉态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各环节执行人员的理解和认同,它是增强或弱化各种

方针、政策、组织效率的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一种氛围。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

定着企业其他控制能否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公司本着规范运作、技术与管理共

同领先的经营理念,一直积极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执行人员有较高的素质,

对自身职责有明确的认识,内部控制环境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逐

步建立健全,公司已形成了比较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制

定和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基础制度,并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是所有者监督、影响经营者重大经营决策的

机构,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

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

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激励和约束经理层行为同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

有效实施;监事会为最高监督机关,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

法履行职责,并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审计委员会主任为会计专业人士。

2、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

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

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根据《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

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3、人事政策与实际运作

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框架内,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

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

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同时通过制定《员工手册》规范员工行为,保持公司以人

为本地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员工招聘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公司

员工福利待遇管理规定》、《员工守则》、《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内部推荐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办法》等,对人才的招聘、录用、使用、提拔、奖

惩、辞退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形成了较为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通过与

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切实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又很好地保护了公司

的利益。把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全面引入劳动人事管理。

4、管理控制的方法

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建立了《经

营业绩考核制度》、《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能较及时地按

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能够根据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及时检

讨,不断改善,使经营业绩沿着既定的发展目标前进。

5、外部影响

影响公司的外部环境主要是有关管理监督机构的监督、审查、经济形势及行

业动态等。公司能适时根据外部环境的行动及变化不断提高控制意识,强化和改

进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

(二)会计系统

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

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部岗位说明

书》和各岗位工作指引,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子公司单独设立财务部门,配备财

务经理和专业财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直接领导,以保证财务

系统的独立性,从而在制度上减少了舞弊和差错产生的可能性。同时公司选用较

为先进的用友管理系统软件,按业务流程设置的权限,形成严密的会计监控体系,

符合企业内控需要。并制定了较为明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

程序,以达到以下目的:

1、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适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

记录于适当账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和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公司切实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聘用了较充足的会计人员并给予足够的

资源,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三)控制程序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

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

核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

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

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

业务。

公司在交易授权方面按交易金额的大小以及交易性质划分了两种层次的交

易授权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等,

采用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分级审批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予以规范。根据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重大关联交易、收购、投资、发行股票等事项均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2、责任分工控制

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

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

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

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为了防止错误或舞弊的发生,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在产

品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理、会计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个环节都制定

了较为详细的职责划分程序。

(1)对于采购交易,要求采购、会计分工负责,采购部门负责签发采购单、

验收和保管货物,会计部门则负责监督该项采购是否经过授权和所购货物是否已

入库,然后履约付款;

(2)对于销售业务,公司将销售的授权、工程合同的评审流程及归档、以

及开发票收款等工作分派给不同的部门,这样就可以较好地对销售业务各环节进

行监控;

(3)公司对会计工作的职责进行了严格的划分,不相容职责严格分离,以

消除不安全隐患,比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记账工作;

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

纳工作;出纳员、系统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4)在计算机信息系统方面,公司实行系统分析、系统管理、程序设计、

数据控制和计算机操作人员分开,以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性。

3、凭证与记录控制

合理制定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

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

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

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

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内部审计控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并专门成立了审计部,受审计委员会领导,

承担公司的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募集资金项目审计和审计

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

6、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比较强大的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会计人员)恪敬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

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

效运行。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地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

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

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

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四、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流程的特点,设置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如:制

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和回款任务,合理确定目标价格并组织生产,适时掌控生产进

度,以保证按合同约定完工;要求应收账款明细与单项订单明细核对相符,按合

同约定催收货款,对不能及时催收的货款查明原因并予以解决,并按规定计提坏

账准备,呆账冲销都要求相关管理层核准;每月编制成本分析表。销售是企业实

现效益的关键环节,但回款则是销售实现效益最终目标,现金流是企业持续经营

的生命线。因此,销售与回款必须保持相对平衡。这是本公司内控的第一重点。

(二)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有严格的采购、验收、申请付款和付款工作流程,同时拥有一批生产能

力强、信誉好的供应商,为提高进货品质,降低进货成本提供了保证。公司已建

立了一套详实完备的询价资料,并注意收集原材料市场的变动情况,保持询价的

最新时效。公司的验收作业必须依照质量证“三合一”要求办理,不合格之原材

料要求及时通知供应商退回。公司与供应商结算采用现款、信用支付和压批结算

相结合的方式,由供应管理部门根据与供应商达成的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向财务部

申请付款,财务部经审核无误后,报请相关人员核准后履约付款。公司为了保证

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严格执行采购合同,一般不拖欠付款期限,但为了保证企

业有充足的现金流量,本公司把采购量、采购时间、付款时间的平衡作为内控的

一项重点。

(三)生产与存货控制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定单式生产,公司生产部门是按照产品需求单,制定生产

计划,并下达到各生产车间,由各生产车间具体组织生产。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

生产经营情况的成本核算制度,并按规定要求核算成本。财务部复核所有产品的

实际单位成本,并对重大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向管理层报告,公司对存货采取永

续盘存制,并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

公司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或计划的重大调整方案都必须先会商工程部、技术

研发部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重大、紧急事项须报总经理批准;生产部门每月

由主管副总经理召开生产工作会议,解决生产过程的各类问题。生产过程中发生

的费用、材料支出、库存成品的发出均由有关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相关

原始数据、劳动考勤等均由专门人员负责统计、记录;残次存货及废料的处置必

须经质检部及管理人员审批。

(四)重大事项决策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完备的三会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并严格按

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规范运作。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均按《公司章程》、三

会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分别按金额或重要程度报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

东大会等机构批准。从授权管理和制度层面上控制公司的决策风险,以最大限度

的保护股东利益。

(五)固定资产循环的内部控制

固定资产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重要设备,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公

司对固定资产的取得、固定资产的异动、固定资产的处置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内控

措施,并制定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取得必须遵循财务

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单位申请新建、购置都须经相关部门主管核准。购置土地、

房屋等不动产或其它金额较大之固定资产,须依授权额度办理,并在事前作效益

评估,否则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的移动须报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填妥调拨单并经

当事人签名确认,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同时经有关主管

领导核准,对于未到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核并分析原因。以此来规范

固定资产的操作,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六)关联方交易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决

策和决策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3)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5)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6)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

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1)股东大会: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交易总额高于1000万元且高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席董事

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交易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董事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且不属于

股东大会审批范围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 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且不属于股东大会审

批范围的关联交易,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3)总经理,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由总经理作

出。

(七)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

大利益。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

大利益。

(1)公司的对外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程

序通过,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

范性文件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投资事项。

(2)公司投资管理部依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事务,协调

项目对外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形成书面意见,上报有权决策机构审议决策;负

责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召集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对外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

(3)总经理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

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做出决策。

(八)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

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1)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3)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咨询和决策机构,公司一切担保行为,须按

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

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完整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使用、管理、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进

行统一管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余额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十)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管理制度,明

确了内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通过合理筛选、核对、分析和整合,确

保信息的准确、快速和有效传递,确保信息传递过程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发生不

必要的泄露或扩散。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工作。2015年度,公司及时披露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公司准备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它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内部的控制信息。

2016 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内

部控制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公司

经营管理的不断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

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促

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七、保荐机构对恒通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要通过如下方式对恒通科技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论证:(1)查阅恒通科技的各项业务制度及管理制度,三会会议资料,信息

披露文件,各类原始凭证等,并列席公司三会会议;(2)与恒通科技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现场

检查其内部控制的运行和实施;(3)从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实

施情况、内部控制监督、信息系统与沟通等方面,查阅分析恒通科技内控制度安

排。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

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庞雪梅 孙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铁装配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