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6-03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美盛文化创意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6,690,786.76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669,078.68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09,494,585.60 元,扣除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20,570,000.00
元,201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5,946,293.68 元。
公司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 201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
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任意三个连续
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
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考虑公司 2016 年度产业链生态化布局及 IP 生态圈完善,同时为维护广大股
东权益,确保非公开发行进程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定 201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
1、市场开拓及投入、技术研发及相关产业资源的整合,为公司进一步完善
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2、推进公司 IP 文化生态圈项目的建设,其中具体包括:SIP 共塑平台、IP
仓库、泛娱乐开发运营平台和美盛 IP 生态产业基地,能够提高公司持续获得和
变现优质 IP 的能力,增强公司对用户流量的利用能力,并且为公司战略实施提
供必要的硬件保障,整合动漫上下游资源,实现全产业链运营,最终形成集动漫
制作、网络游戏、影视媒体、网络文学、衍生品为一体的泛娱乐生态布局。
3、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及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效降低财务
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
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
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一直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
分红情况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
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 201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
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以上因素,
我们对董事会作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预案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项预案
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
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
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说明。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