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
的要求,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
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充分发表独立意见。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9 次,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1 次。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人以及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 年 2 月 13 日,就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关于过《关于推
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3 月 20 日,就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拟增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4 月 23 日,就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对《关于续聘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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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内控自查表》、《关于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15 年 5 月 28 日,就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关于《关于全资
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5 年 8 月 13 日,就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5 年 8 月 20 日,就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关联方资金往
来问题》、《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5 年 9 月 29 日,就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七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三、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
积极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年度内召开的 1 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对 2015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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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作了充分讨论。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年度内召开的 4 次会议,主要开展了
以下工作:
1、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定期报告;
2、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进行审核;
3、对聘用及改聘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核;
5、提请公司管理层密切关注应收账款风险管理;
6、会同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在年
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监督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年度内召开的 4 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推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拟增
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提名,为董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机会,到公司
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局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
境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可行性意
见和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检查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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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公司的
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其他工作
1、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监督职责。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6 年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因连续任职六年,不再担任
瑞和股份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七、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hewenxiang@sz-ruihe.com
(下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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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文祥
201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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