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6CDA6018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股份)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
行了鉴证工作。
利君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
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利君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君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利君股份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 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如昌
中国 北京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
附件: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11号文《关于核准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02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1,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
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6,404,596.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977,595,403.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
都分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1CDA3081号验资报告。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 将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984,000,000.00元(包含未置换的本公司发行费用6,404,596.19元)转入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6510000210120100019170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1 年 12 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年度内未使用募集资金,仅支付
转款手续费 391.50 元,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98,399.96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
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7,595,403.81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见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 募集资金净额 977,595,403.81
票募集资金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75,851,748.56
3
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0,624,882.12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263,574,160.08
其中:1、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74,261,800.00
2、直接投入使用资金 89,312,360.08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329,124,007.08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471,373,867.33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本年度使用金额 329,124,007.08
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7,141,734.49
2、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634,418.51
(注 1、注 2)
节余资金 56,000,000.00
首次公开发行股 3、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347,854.08
(注 2)
票募集资金 4、超募资金 265,000,000.00
年末余额 471,373,867.3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25,373,867.33
募集资金专户项下定期存单 446,000,000.00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0.00
注 1:节余资金为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注 2:2015 年 9 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32,100 万元(超募资金 26,500 万元及小型
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600 万元)和自有资金 4,900 万元,合计人民币 37,000
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合同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
2012 年 1 月 1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鹭
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簇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及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 年 2 月 28 日,为保证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
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
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4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014210013198 15,964,583.68
设项目 成都分行 定期存单 346,000,000.00
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028900096410803 4,390,689.61
(注)
地建设项目 鹭岛支行 定期存单 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821601040011415 3,327,682.47
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成都簇桥支行 定期存单 100,000,000.00
(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6510000210120100019170 1,690,911.57
超募资金
双流支行 定期存单 0.00
合 计 471,373,867.33
注: 2015年9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2,100万元(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
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
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5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759.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912.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933.1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269.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5%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
目(含部分变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的效益
更) (2)/(1) 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
否 49,660.00 49,660.00 714.17 17,202.27 34.64% 2017年12月 307.67 不适用 否
化基地建设项目
2、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
是 13,780.00 8,846.90 63.44 8,484.18 95.90% 2013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注1)
3、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否 10,965.00 10,965.00 34.79 1,483.36 13.53% 2017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 是 —— 5,600.00 5,600.00 5,600.00 100.00% —— 269.49 —— ——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4,405.00 75,071.90 6,412.40 32,769.81 —— —— 577.16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
—— —— 26,500.00 26,500.00 26,500.00 100.00% —— 1,274.81 不适用 否
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款(注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26,500.00 26,500.00 26,500.00 100.00% —— 1,274.81 —— ——
合计 —— 74,405.00 101,571.90 32,912.40 59,269.81 —— —— 1,851.97 —— ——
6
(一)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1、2012 年度,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调整了募投项目的建设时间及资金投入计划。《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
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分别经本公司 2012 年 10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详细情况参见 2012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4 年度,受全球整体经济及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公司进一步调整了募投项目
的建设时间及资金投入计划。《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分别经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0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
技术中心”的建设时间及资金投入计划进行调整(相关详细情况参见 2014 年 12 月 06 日、2014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3、2015 年度,持续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进一步减弱,致使公司主要产品销
体项目) 售市场持续低迷。鉴于上述情况,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公司进一步调整了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分别经公司 201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资金投入计划进行调整 (相关详
细情况参见 2016 年 1 月 13 日、2016 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说明
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 34.64%,主要系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机器设备购置费占项目总投资比
例为 63.56%,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暂缓部分设备采购进度致使该募投项目未按预期计划推进。
2、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投资进度为13.53%,主要系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投资概算中设备购置费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80.34%,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
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暂缓部分设备采购进度致使该募投项目未按预期计划推进。
2013年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下游水泥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对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的减弱,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市场前景不容
乐观。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本着审慎及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公司终止了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经公司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3,780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8,846.90万元,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相
关详细情况参见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2015年度,为了更加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2,100万元(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
化的情况说明 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使用超募资
金和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施收购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审批程序,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
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战略转型和盈利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5月13日、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公告》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净募集资金 97,759.54 万元,计划募集 74,405 万元,超募资金 23,354.54 万元。报告期内,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如下: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1、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清江支行支付的理财产品本金 15,000 万元和到期收益 7,968,661.60 元,并转入公司超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指定专项管理账户(相关详细情况参见 2014 年 3 月 22 日、2014 年 4 月 11 日、2014 年 4 月 26 日、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5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7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 32,100 万元(超募资金 26,500 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600 万元)和自有资金 4,900 万元,合计人民币
37,000 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2015 年 9 月,公司依据与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股东签署的《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分别从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向成都德坤航空
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股东支付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比例股权转让价款,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转账至以公司为户名的监管账户;并完成了成都德坤航
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公司持有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详细情况请参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2015 年 9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请参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69.09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工作已在 2012 年度规定期限内置换完毕。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度,受国内外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及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减弱的实际情况,致使募投项
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市场已不容乐观,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经本公司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3
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该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13,780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8,846.90万元,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015年度,经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32,100万元(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2015年9月,公司依据与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股东签署的《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分别从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
户向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股东支付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比例股权转让价款,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转账至以公司为户名的监管账户;并
完成了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公司持有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详细情
况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关于收购成
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439.07万元(含应付未付款362.72万元)。
本报告期,除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外,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
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用于承诺投资项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指定监管账户。
途及去向
8
2015年度,持续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进一步减弱,致使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市
场持续低迷。鉴于上述情况,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设备采购进度,公司进一步调整了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分别经公司2016年1月12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资金投入计划进行调整 (相关详细情况参见
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015 年度,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注 1:2013 年 12 月,由于受国内外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及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减弱的实际情况,致使募投项目小型系
统集成辊压机市场已不容乐观,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经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该募投项目的投资。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8,846.90 万元(相
关详细情况参见 2013 年 12 月 10 日、2013 年 12 月 11 日、2013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注 2:2015 年 8 月,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经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32,100 万元(超募资金 26,500 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
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600 万元)和自有资金 4,900 万元,合计人民币 37,000 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
构均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已经 201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2015 年 9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公告》请参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
根据德坤航空合并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实现的净利润 1,779.96 万元,按募集资金 32,100 万元(超募资金 26,500 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
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600 万元)占总投资 37,000 万元的权重比例计算。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