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王培)

来源:深交所 201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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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虹控股”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5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

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工作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勤勉尽责的

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

结合本人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2015 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王 培 10 1 9 0 0 否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共

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以此为基础,在决议及发表独立意见时,做

出更加合理、专业的决策。

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能做到预先审议、认真审核。我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从专业角度对公司

1

的经营、发展等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积

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公司

的经营管理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

益。

3、在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协林先生及委员李旭先生

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章程》,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特别是在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积极履行了监督、

核查的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015 年 4 月,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在年报审计

过程中的服务能力后,我们提议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同时,为配合公司内控审计需要,我们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已经 201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5 年 4 月 16 日,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4 年核销部分资产、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公司证券投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29 日,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5 年 7 月 10 日,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

取消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20 日,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5、2015 年 8 月 25 日,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

6、2015 年 12 月 3 日,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

向控股股东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2015 年 12 月 10 日,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

司调整《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告。

三、其他工作

1、2015 年度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

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

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

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3、201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证监会及深交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4、本人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资料及时、

详细。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同时,签阅了由公司投资与

证券事务部提供的上级监管机关和深交所下发给上市公司的文件,为我们认真、

独立地履行职责提供工作平台、拓宽信息渠道。

以上是我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6 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制度的规定,更加尽职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 培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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