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独立董事简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十七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聘
任徐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徐伟民先生,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同济大学本
科毕业,供热与通风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建筑设计院高级工
程师;2006 年至今任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专家。
徐伟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