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6—030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
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上会(原名上海会计事务所)是一家颇具规模、历史最长、信誉良好的会
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 1 月,是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由财政部试点
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目前上会有从业人员 650 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国内享有良好的声誉。几经行业变革,上会一直
位于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行列。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极致力于保
护投资者利益,履行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得到了业内和市场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上会自 2015 年度开始与公司合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
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体
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
二、聘用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提出了续聘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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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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