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
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定提交 2015 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关于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 12,293,660.3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17,973,700.57 元 , 扣 除 本 期 提 取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229,366.03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329,037,994.86元。
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
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
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订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总
股本 833,050,000 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41,652,500 元。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 2015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的《2015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关于续聘 201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5 年,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 939,300 元人民币。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很好的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
备较高的专业水平,恪守独立性,保持职业谨慎性,拟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十、 《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董事及监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义
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授权
董事长签署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义
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公
告》)
决定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