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民丰
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特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文件的要求,对民丰特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5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79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5.12 元,共计募集资金 45,004.8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325.12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43,679.6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环保核查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444.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7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82.49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66.29 万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71.67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9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1,554.1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93.28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383.8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民
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于2013年4月10日
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嘉兴分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嘉兴分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10月,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南证券与农行嘉兴分行签署了《四
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交行嘉兴分行 334601000018170470659 12,816,632.06 募集资金专户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嘉兴分行 7333010182100083443 968,104.48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农行嘉兴分行 19399901040056499 53,262.37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13,837,998.91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情况如下:
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民丰特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嘉兴分行 7333010182100083443 10,000,000.00 2014.06.16 无名义存续期限
合 计 1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项目投资总额 2,000 万元,系 17 号机格拉辛纸技术改
造项目的组成部分,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民丰特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民丰特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民丰特纸公
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西南证券对民丰特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 年度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民丰特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444.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1.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444.6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55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64%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诺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生
部分变更) 总额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1) (2) (3)=(2)-(1) 重大变化
17 号机格拉辛纸技术改造项目 否 19,000.00 19,000.00 19,000.00 99.54 16,664.84 -2,335.16 87.71 2013.10 [注 1] 否
496.25
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2,000.00 - 2,195.96 195.96 109.80 2013.10 [注 1] 否
新 10 号机高档特种纸技术改造项目 是 12,444.68 12,444.68 12,444.68 1,372.13 12,693.37 248.69 102.00 2015.09 468.87 [注 2]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 - -
合 计 - 43,444.68 43,444.68 43,444.68 1,471.67 41,554.17 -1,890.51 - - 965.1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2012 年 1 月 17 日至 201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向三个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自筹资金 14,807.38 万元。经 2013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6 月以募集资金 14,807.38 万元置换了上述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根据“新 10 号机高档特种纸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需要,经 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投资主体变更为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
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
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定的投资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理财产品金额为 1,000
万元。
[注 1]:特种纸整饰超压工程项目系 17 号机格拉辛纸技术改造项目的组成部分,两个项目合并计算实现的效益,由于该两个项目于 2013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
未达到募投项目的预期产能,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小于预计效益。
[注 2]:由于新 10 号机高档特种纸技术改造项目于 2015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达到募投项目的预期产能,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小于预计效益。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浩 王文毅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日